問題已解決
您好,我想問一下,我們公司對供應商違反我公司各項規定的罰款,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嗎?審計提出我們沒有罰款資格,不應計入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并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因此,在會計核算上,應當嚴格區分營業外收入與營業收入的界限。通俗一點講就是,除企業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營業務以及附屬的其他業務之外的所有收入 視為營業外收入。一般采用貸方多欄式明細賬格式進行分類核算。從會計核算上沒有問題。審計可能從法律角度上考慮吧。
2019 04/17 1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