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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和周轉材料的區分標準



固定資產與周轉材料的聯系與區別:1、周轉材料不算固定資產,在“材料”科目核算。最多只能算是存貨。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剛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2,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
企業的包裝物、固定資產,也可以單獨設置“包裝物”、“固定資產”科目。低值易耗品是指勞動資料中單位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較短(一般在一年以內)的物品。它跟固定資產有相似的地方,在生產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變其實物形態,在使用時也需維修,報廢時可能也有殘值。由于它價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簡便的方法,將其價值攤入產品成本。
2006年新的會計制度中,將包裝物與低值易耗品,合并為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編號為:1412
2016 01/02 0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