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是2018年12月份成立的,2019年用交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嗎



同學 您好
國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4月1日起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您單位符合上述情況的話 可以三年都不要繳納
2019 01/14 11:11

84784997 

2019 01/14 11:13
老師,我們單位職工人數超過30人了呢?<br><br>

bamboo老師 

2019 01/14 11:13
那就不符合了 等2019年下半年才申報殘疾人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