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是商貿型企業,經常出差全國各地,到企業講解產品知識。 就會外聘一些專業人員,但是這個外聘人員沒有在公司買社保,也沒有從公司內部發工資,那么請問這些外聘人員出差導致的差旅費能入賬嗎?或者說這樣的情況要怎么處理帳務才合理化?我們公司一般納稅人,由于利潤率很高,所以這些差旅費是用的公司的重大支出,如果不能入賬確實對公司不厲。



我給出的建議是:一是簽訂聘任協議,協議中約定報銷差旅費等明細內容。二是要取得外聘人員去稅局代開的勞務費發票。
結合以上兩點,公司可以正常在所得稅稅前扣除。鑒于您公司利潤率很高,建議您咨詢一下當地的稅務師或會計師事務所,以取得完善的稅務籌劃。
2018 10/10 11:04

84784951 

2018 10/10 11:10
如果去稅務局代開勞務發票會涉及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我覺得最優方案是第一種,簽訂聘任協議,那請問老師,聘任協議中應該有哪些必要的說明內容呢?

張艷老師 

2018 10/10 11:20
聘任協議起碼是要約定其個人報酬如何,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如何報銷,其個人需要去稅局代開發票等等。

84784951 

2018 10/10 11:25
聘任協議也一定要到稅務局開發票嗎?因為有的外聘人員都是老板朋友,并沒有實際支付勞動報酬,只是出差的費用全部報銷而已。
如果我只是簽訂了外聘協議,內容表明不發工資,只表明報銷所產生的差旅費,這樣合理,合法嗎?

張艷老師 

2018 10/10 11:35
1、是的,要去稅局代開發票,不然您公司此部分的支出,沒有發票,也是不能所得稅稅前扣除的。
2、不合理的,因為該人不是您公司的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