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們是房屋租賃公司,業主把房屋托管給我們公司,我們把公司租給商戶,從中賺取服務費,但是現在我們有兩個公司,存在業主把公司托管給我們A公司,但是由我們B公司和商戶簽訂了租賃合同,這樣有什么風險嗎,而且還存在公司補貼業主租金的情況,這個補貼金額應該由哪個公司支出呢?



你好,是有風險的,因為購銷不匹配
07/25 20:32

小林老師 

07/25 20:33
需要AB之間簽訂租賃合同

小林老師 

07/25 20:33
根據你的題目,是B公司

84784970 

07/25 20:39
那A公司相當于轉租嗎,還需要從B公司取得租賃收入?

小林老師 

07/25 21:03
A轉租給B,A取得租賃收入

84784970 

07/25 21:36
我們當時成立B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把業務從A放到B,從而達到少交稅的目的,那如果AB之間再簽訂租賃協議的話,這樣我們就失去了成立B公司的意義了

小林老師 

07/25 21:46
既然這出發點,那就沒法解決

84784970 

07/25 21:47
那要怎么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呢?

小林老師 

07/25 21:48
沒法解決,你的出發點就是與法律抵觸

84784970 

07/25 22:14
那現在業務已經發生了,我們要怎么才能把這個風險給降到最低呢?

小林老師 

07/25 22:24
AB簽訂租賃合同,A給B開票

84784970 

07/25 22:42
那我可以把B以前的業務都沖紅,然后在AB之間先掛往來,然后由A.來進行銷售收入確認嗎?

小林老師 

07/25 22:46
那就是A與客戶簽訂合同?

84784970 

07/25 22:58
是的,合同是由A公司和客戶簽的,但是我們收款的時候給收到了B公司

小林老師 

07/25 23:06
那就A開票,AB是往來核算

84784970 

07/25 23:09
是掛其他往來嗎?

小林老師 

07/25 23:44
是的,你的理解非常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