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6月份發放了4月和5月的工資,那現在申報6月份個稅時候申報了發放的4月和5月的工資,6月份做賬的時候計提4月和5月的工資然后直接發放4月和5月的工資,后面有計提了6月份的工資,那這個計提的6月份工資不用在個稅端申報吧?



計提是發生當月計提分錄,以后月份發放的時候再做發放的分錄,發放的次月申報個稅
07/11 10:28

84784984 

07/11 10:34
6月份做賬就是這樣做的,但是個稅系統申報的工資是4月和5月的共40000

家權老師 

07/11 10:36
以后注意計提是發生當月計提分錄,就可以

84784984 

07/11 10:39
這樣入賬金額和個稅系統申報金額不一致,有問題嗎

家權老師 

07/11 10:41
沒明白為啥金額不一致呢?

84784984 

07/11 10:42
這樣這個月應付職工薪酬貸方發生了6萬(4月-6月),而系統里申報了4萬(4月-5月)

家權老師 

07/11 10:44
7月就是申報6月發放的工資,

84784984 

07/11 10:45
我意思是賬上記載的金額和系統里申報的金額不一致

家權老師 

07/11 10:47
那個很正常的哈,按規定申報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