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算銷售單價。算出來材料成本+費用+稅(不含增值稅)一起的成本單價是275,對方報的不含稅單價279,含稅315.這個業務可以接嗎?銷項算起要交36.27,我能取得的進項票只有12,相當于還要交24的銷項稅。



判斷邏輯:
利潤:不含稅單價差 279 - 275 = 4 元 / 單位,有基礎盈利。
稅費影響:需繳增值稅 24.27 元,附加稅 24.27×12%≈2.91 元,實際利潤 4 - 2.91≈1.09 元 / 單位 。
其他考量:現金流壓力(繳稅占用資金)、客戶價值(長期合作 / 市場拓展)。
單看利潤有微小空間,若現金流扛得住、客戶有價值,可接;反之慎接 。
07/10 15:32

84785020 

07/10 15:35
附加稅和印花是算在275的單價內了,我可不可以理解成275+24.27=299.27就是我們含稅的成本

84785020 

07/10 15:36
如果可以這樣理解的話,我們的利潤就是315-300=15

樸老師 

07/10 15:37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84785020 

07/10 15:37
那這么理解的話,還有10多塊的利潤空間嗎

樸老師 

07/10 15:43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84785020 

07/10 15:44
那這樣的話,在資金占用時間不長的情況下還是可以接嘛

樸老師 

07/10 15:50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

84785020 

07/10 15:52
其實這樣理解的話,賺的就是進項那筆錢

樸老師 

07/10 15:56
同學你好
可以這樣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