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2023年計提一筆城建稅3元,會計分錄入錯→借:稅金及附加3貸: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我2025年更正一筆:→借:應交稅費-銷項稅額3借:應交稅→城建稅-3,利潤表出來“稅金及附加”沒有金額,底下的城市維護城建稅沒有金額,利潤表平了,老師,一般來說,應該是貸:應交稅費-城建稅3,現在放在借:應交稅費-城建稅-3,借貸不一樣都是一樣的結果,不影響是嗎?,老師,還有一個問題,像小金額幾塊錢的調整,不用通過“以前年度調整”這個科目核算也是可以嗎?就是直接做一筆更正分錄一步到位就可以是嗎?



分錄方向影響:
借 “應交稅費 - 城建稅 -3” 和貸 “應交稅費 - 城建稅 3”,對科目余額、報表結果影響一致(都能沖回錯誤 ),但規范上建議用貸方沖減,更清晰體現負債變動。
小金額調整:
幾塊錢的小差錯,可直接做更正分錄(不用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符合重要性原則
07/10 1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