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合作公司用30萬的代金券抵消欠我公司30萬的貨款,不向我公司開具發(fā)票,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代金券 30 貸:應收賬款 30 后面我公司將低價出售該批代金券用于資金回轉,虧損部分是否應該計入營業(yè)外支出?代金券是否涉及增值稅問題?分錄這么做?



分錄調整:抵貨款時,借 “其他應收款 - 代金券” 30 貸 “應收賬款” 30(替代原預付賬款,更貼合業(yè)務 )。
虧損處理:低價出售,虧損計 “營業(yè)外支出”,如售 25 萬,借 “銀行存款” 25、“營業(yè)外支出” 5,貸 “其他應收款 - 代金券” 30 。
增值稅:若代金券是合作方抵賬(原交易已計稅),你司轉讓一般不涉增值稅;若你司需履約提供應稅行為,則要計稅 。
07/10 10:25

84784959 

07/10 10:52
目前情況是這些代金券需要搭配現(xiàn)金部分使用,比如平臺商品100元,代金券消費70元,補現(xiàn)金30元。因平臺使用規(guī)定,我公司只能自己先買再賣。對方說現(xiàn)金部分可以開具發(fā)票。比如我公司按上述3:7比例購買了一袋米,對方向我公司開具了30元普通發(fā)票(70元代金卷部分無法開票),然后低價售出,那分錄應該怎么寫呢?可是我公司再把米賣出去的時候,得全額開票啊,那中間的稅差就自己承擔嗎?這部分屬于已經(jīng)征過稅的部分啊。
①抵賬時:
借:其他應收款-代金券 30萬
貸:應收賬款 30萬
②購買時(僅有30元的普票是否可以入賬100元庫存商品?)
借:庫存商品 100元
貸:其他應收款-代金券70元
銀行存款 30元
③低價出售時(開普票一樣涉及13%的增值稅吧?)
借:銀行存款 80
營業(yè)外支出 33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
應交稅費 13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100
貸:庫存商品 100

樸老師 

07/10 10:55
分錄處理:
購買時:借庫存商品 100,貸其他應收款 - 代金券 70、銀行存款 30(憑支付憑證 + 無票部分佐證入賬)。
出售時:借銀行存款 80,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70.80、應交稅費 - 增值稅 9.20(按 13% 計稅);同時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100,貸庫存商品 100。
稅務說明:
70 元無票、30 元普票均無法抵扣進項,銷項稅需全額繳納(稅差自擔);70 元無票成本可能需匯算清繳調增。

84784959 

07/10 11:05
或者是否可以換個角度思考,直接就是我將儲值卡換成了多少錢,發(fā)票我也不開了,我也不收了,由儲值卡銷售方直接開給第三方。
購買的時候同時出售,相當于70元的代金券我只賣了50元現(xiàn)金,代金券部分是在確認銷貨收入時已經(jīng)征過增值稅的,此刻是否無需再征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 80
營業(yè)外支出20
貸:銀行存款 30
其他應收款-代金券70

樸老師 

07/10 11:07
同學你好
那就不用了哦

84784959 

07/10 11:57
這樣合規(guī)嗎? 有沒有逃稅的風險?

樸老師 

07/10 12:01
借:銀行存款 50 (實際收到的轉讓款)
營業(yè)外支出 20 (轉讓差價損失)
貸:其他應收款—代金券 70 (核銷代金券賬面金額)
這個分錄才對

84784959 

07/10 12:06
好的,那有沒有避稅的風險在? 我記得增值稅屬于流轉稅,不能重復征收吧?

樸老師 

07/10 12:08
嗯
這個不能重復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