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洪災造成一共60萬的造價(其中恢復款40萬,20萬為管道泄露造成的天然氣損失20萬。)其中公司已支付建筑公司40萬的恢復工程并取得發票, 經保險公司勘測給我們賠了30萬,相當于公司承擔了10萬的恢復工程費和20萬的氣損,如何處理憑證



一、恢復工程支出(40 萬)
支付建筑公司款項時
原始憑證:建筑服務發票(價稅合計 40 萬)、銀行轉賬回單、工程施工合同
分錄:
借:在建工程 / 管理費用(根據資產性質,若為固定資產修復計入在建工程,完工轉固定資產) 40 萬
貸:銀行存款 40 萬
二、天然氣損失(20 萬)
確認損失時
原始憑證:內部損失盤點表(注明管道泄露原因、數量、成本)、采購天然氣的成本憑證(如發票、入庫單)
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 非常損失 20 萬
貸:庫存商品 / 原材料(天然氣成本) 20 萬
三、收到保險公司賠款(30 萬)
確認應收賠款時
原始憑證:保險公司理賠勘測單、理賠協議
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 保險公司 30 萬
貸:營業外收入 — 賠償收入 30 萬(或沖減對應損失科目,如 “營業外支出” 貸方)
實際收到賠款時
原始憑證:銀行收款回單
分錄:
借:銀行存款 30 萬
貸:其他應收款 — 保險公司 30 萬
四、結轉凈損失(公司承擔部分)
總損失 = 恢復工程 40 萬 + 氣損 20 萬 = 60 萬,保險賠付 30 萬,公司承擔 30 萬(10 萬恢復費 + 20 萬氣損),已通過上述分錄自動體現(營業外支出 20 萬 + 恢復工程支出 40 萬 - 保險賠款 30 萬 = 30 萬凈損失)。
07/09 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