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的工業企業,主要經營水泥制品,目前同時談了兩個國營企業的業務,其中一家要求開具3%的簡易計稅發票,另一家只收13%的一般計稅發票,請問公司應該如何處理?謝謝



您好,業務拆分下,將自產水泥制品和非自產水泥制品的業務分開核算。這樣分別適用稅率:
自產水泥制品,選擇簡易計稅(3%),開3%發票。
非自產水泥制品,按一般計稅(13%),開13%發票。
但我們得先與稅務機關溝通,確保操作合規,避免稅務風險。
自產目錄內產品備案開3%,其他開13%,合同發票核算全分開,留好證據不要混淆
06/27 18: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