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和員工簽訂勞務合同,并按勞務報酬申報個稅,未繳納社保,也沒有發票,可以抵扣所得稅嘛?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24 05:36

董孝彬老師 

06/24 05:39
您好,這個不可以的哦,簽勞務合同并按勞務報酬申報個稅,個稅可以正常代扣代繳。但必須取得發票(個人可去稅務局代開),如果不是這樣企業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
2.如果實質是勞動關系(如固定工資、受公司管理),即使簽勞務合同也要繳社保,如果不是這樣違法。
如果是真正的勞務關系(如臨時兼職、獨立完成工作),不需要繳社保。
3.企業所得稅抵扣,沒有發票 - 不能稅前扣除,可能被稅務調整,補稅+罰款。有發票 - 可以正常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