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無法提供上年度的審計報告說明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20 07:29

董孝彬老師 

06/20 07:33
您好,明確說明致送單位,突出正式性。原因分客觀(重組、不可抗力等)和主觀(流程調整、未委托審計)說明無法提供的具體緣由。如果符合政策可不強制審計,如果延遲則承諾完成時間,體現積極態度。附佐證材料增強可信度,提供聯系方式便于后續溝通。強調原因真實具體、合規性、態度誠懇及政策依據支撐。

無法提供上年度的審計報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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