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公司有一個業務是跟A簽署的,每個月在A平臺的增值收入會出一個總賬單,然后現在跟一個流量公司C合作推廣項目M,通過C在A的平臺上的廣告位增加曝光率進而提升我們公司在A平臺原有的業務收入。增加這個項目之后,A公司給我們的收入賬單是分成兩張的,一張是原有的增值收入賬單,一張是A為了扶持C推出的這個推廣項目M,所以會針對在C處投流的客戶去進行一個流量補貼,這個補貼的金額跟我們的投流成本一樣,A會作為我們的一個另外的收入補貼回我們,所以他對賬單會出具兩個,一個是原始合同計算方式下的增值服務,一個是這個流量補貼的收入。 我們按照他給的這兩個賬單去確認收入會不會有什么審查風險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6/19 22:53

董孝彬老師 

06/19 22:58
好,1.可以。A公司出具的兩張賬單(原始增值收入+流量補貼收入),分別對應不同業務場景,均有明確合同或合作背景支撐,按賬單金額分別確認收入符合會計準則,無直接審查風險。
2.需明確補貼是 因投流合作的額外收入 (確認為收入),還是 投流成本的補償 (可能沖減成本)。
收入與成本匹配,補貼與投流成本金額一致時,需確保業務真實性,避免被質疑利潤調節。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需按補貼性質正確申報(如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3.取得A公司書面說明(如補充協議),明確補貼性質與業務關聯性;保留完整證據鏈(合同、支付憑證、賬單等);與審計/稅務機構提前溝通確認處理方式;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補貼背景及會計處理依據。

84785020 

06/19 23:10
這個書面說明需要寫明補貼的計算方式嗎?業務關聯性寫“為提升我方在A平臺的業務收入,我方參與了C的推廣項目,在此期間,我方的業務收入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原合同中約定的增值服務收入,一部分為活動補貼收入,活動補貼收入是根據我方在C處參加了C在A平臺的推廣項目,所以A在項目推廣前期給予與投流成本對等金額的活動補貼收入,活動結束后仍按照原合同的增值業務結算方式進行結算。”,這樣寫,妥否。

84785020 

06/19 23:10
另外,A出具的賬單就只有結算的金額,沒有詳細的統計數據。這樣會不會有什么地方容易被糾察

84785020 

06/19 23:11
流量補貼這塊的收入目前是沒有具體的合同去約定的,只是單獨出具了一個流量補貼的賬單

董孝彬老師 

06/19 23:15
?您好,書面說明需細化計算方式:明確 ?等額補貼 ?的計算邏輯、依據及時間范圍,避免模糊表述;
賬單無明細需補充底層證據:通過內部臺賬、投流憑證、A 公司確認函等形成證據鏈,彌補賬單缺陷;
讓 ?賬單金額-書面說明-底層業務數據 ?形成閉環,確保各環節可追溯,降低被糾察風險。

84785020 

06/19 23:24
A公司的確認函是指A公司每個月出具的關于這部分等額補貼的對賬單嗎

董孝彬老師 

06/19 23:26
?您好,確認函不等于對賬單,確認函需明確補貼計算規則、業務背景、金額依據,對賬單僅列金額。確認函內容,寫清 補貼=投流成本(C公司發票) 、活動時間、獨立核算。用郵件+合同補充+賬單備注替代,但確認函最合規。 這是為了證據鏈完整,補貼收入可驗證,避審查風險。

84785020 

06/19 23:35
如果對方提供不了這種確認函,是否可以讓對方把兩個賬單合并為一起,納入到原合同中進行業務結算呢?

董孝彬老師 

06/19 23:38
?您好,可以,如果對方無法提供確認函,優先通過補充協議將補貼并入原合同收入,明確 ?收入 = 原增值服務 + 投流成本等額金額 ,并保存投流業務憑證,降低因證據缺失導致的審查風險。

84785020 

06/19 23:55
老師,如果補充協議也補充不了,只是單把兩個賬單合并在一起,這樣操作可嗎

董孝彬老師 

06/20 03:53
?您好,不可以的,無補充協議、確認函或明細證據,屬于三無操作(無規則、無依據、無留痕),收入確認無依據,易被認定虛增或調節利潤,審查風險極高。必須至少補充以下任一證據:A公司確認函(明確補貼規則);A公司郵件說明(寫清計算邏輯);合同補充條款(雙方蓋章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