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公司是賣精油的,銷售人員為了展示產品效果,會自己使用精油教授客戶涂抹方法,請問銷售人員使用的這個精油需要視同銷售交增值稅嗎



銷售人員為展示產品效果使用精油,通常無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視同銷售情形,如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無償贈送等才視同銷售。而銷售人員使用精油是為向客戶展示產品效果,屬于企業(yè)正常經營的業(yè)務宣傳行為,并非上述視同銷售范疇,精油所有權未發(fā)生轉移,也并非無償贈送等情況 。
05/29 11:39

84785020 

05/29 11:41
老師,我看用于廣告或者樣品都屬于視同銷售的

樸老師 

05/29 11:5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銷售代銷貨物;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銷售人員使用精油是在銷售過程中為了向客戶展示產品的使用方法和效果,屬于企業(yè)正常的經營行為,并非上述規(guī)定中的視同銷售情形。這種情況下,精油的所有權并未發(fā)生轉移,也不屬于無償贈送等行為,因此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