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請教一下、我入職的這家公司、先做了出納、然后做個應付會計(就負對接供應商、他們開票、我安計劃付款)還掛了主辦會計的名、但稅務其他人在辦、這種情況他們公司要是有問題、我有沒有風險



你好,這個要看具體的問題,這個問題中你做過什么事,這種看證據的。
05/16 18:09

84785032 

05/16 18:16
如果是稅務方面的問題呢、雖然我沒做稅務、但是我是個掛名的主辦會計、他們付款每張單子、我都在財務負責人這里簽字了、

宋生老師 

05/16 18:16
你好,你簽字了,肯定是脫不了責任的。

84785032 

05/16 18:20
真的嗎?那我會進去嗎? 稅務不是我干的也不行啊

宋生老師 

05/16 18:20
你好,這個一般不會,除非涉及的金額特別大。

84785032 

05/16 18:21
多大的金額為大、有相關的法律條例能分享看看嗎

宋生老師 

05/16 18:23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款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定罪處罰。
稅款數額在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五年內因虛開發票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稅款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虛開普通發票:
票面金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票面金額50萬元以上或100份以上且金額30萬元以上,或5年內因虛開發票受過刑事處罰或者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虛開發票,票面金額達到前述標準60%以上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