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客戶在我們場館受傷就醫,醫院開的發票是受傷人員的名字,不是公司名字,這個發票可以做費用嗎?不用納稅調增吧



這種情況發票可以作為費用入賬,一般也無需納稅調增 。從業務實質看,這是因場館管理責任導致客戶受傷產生的賠償性支出。雖發票抬頭是受傷人員名字,但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事故情況說明、賠償協議、醫院診斷證明等 )證實費用真實性、關聯性,就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不用納稅調增 。 賬務處理時,通常計入 “營業外支出” 科目 。
05/09 15:33

84785018 

05/09 15:42
謝謝,再請問,也是場館原因,小朋友落水,媽媽自己救上來的,手機掉水里,燒壞。公司賠償了手機,但是手機是員工先墊付,(客戶不愿意用自己的國補),因為國補開發票只能開使用國補的個人名字,不是公司。這個做營業外支出,年底需要調增嗎?有小朋友醫院就醫單子。另外小朋友就醫只有很多單子,沒開發票,是否需要調增

樸老師 

05/09 15:45
對的,需要調增的哦

84785018 

05/09 15:46
兩個都要調增哈,小朋友就醫無發票,手機發票是個人

樸老師 

05/09 15:50
對的
都是要調增的

84785018 

05/09 15:51
謝謝老師

樸老師 

05/09 15:52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