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我們有個分公司,由于稅務局的要求,稅源要留在當地,所以因為這個項目成立的分公司,然后所有的貨物都是從總公司購買,然后分公司再賣給客戶,也就是原來總公司的業務現在要從分公司走一道,這個月遇到這個問題,總公司開過來的票多余了分公司開給客戶的金額(原因是總公司要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要分開核算貨物和運費單獨開了,而分公司開出去又是一票制),也就是成本大于收入了,這次又是最后一次了這個項目就結束了,這樣的話分公司出出來的報表主營業務收入就小于了主營業務成本,這種有啥風險不?



你好,可以根據分公司要注銷或者是處置貨物,降價銷售的理由做說明
04/30 16:36

高輝老師 

04/30 16:36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是差異不太大,都是沒問題的

84785006 

04/30 16:38
這種是稅務局一定要要求寫說明的嗎?金額不大就相差幾十塊錢,然后貨物全是從總公司采購的,分公司選擇的是匯總納稅,

84785006 

04/30 16:43
那這種幾十塊錢的稅務局一般應該不會問吧?

84785006 

04/30 16:45
稅務局問起要寫說明啥的想起麻煩得很,想到次月沖紅發票的話,這個月又多抵了增值稅,紅沖的增值稅多了,然后重新開出來的增值稅要少些

高輝老師 

04/30 18:09
幾十塊錢沒事的,不會問的

高輝老師 

04/30 18:10
一般超過20%會比對異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