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當初入職的時候說好工資3000,轉正3500,可是過去了8個月了我還是3000的工資,現在想3天急辭,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



急辭
看單位過錯:單位有未足額付薪等過錯,可直接離職要補償;無過錯一般不建議 3 天急辭,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且最好有證明。
按規通知:試用期提前 3 天、過試用期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或協商征得單位同意急辭。
薪資**
收集證據:入職約定工資、勞動關系、工資發放等相關證據。
協商:友好溝通要求按約調薪結算,留好記錄。
投訴:協商不成找勞動監察部門。
仲裁訴訟:投訴無果申請仲裁,不服結果可起訴。
04/24 08:19

84784974 

04/24 08:27
未簽勞動合同

樸老師 

04/24 08:27
那你去找領導說了嗎

84784974 

04/24 08:27
我們這是小縣城,一般都不簽勞動合同的

84784974 

04/24 08:29
我寫辭職信了,3天前發給他的,另外一家公司也著急招人,這家待遇好多了?所以想跳槽,但是辭職是說家里有事,

樸老師 

04/24 08:29
嗯,這個是可以的
就別說跳槽的事

84784974 

04/24 08:32
現在就是這邊該怎么合理說?我還以為未滿試用期3天離職呢,他都只給試用期工資

樸老師 

04/24 08:36
你不是都八個月了嗎

84784974 

04/24 08:38
所以呀,是他不守信用

樸老師 

04/24 08:38
那你就先說家里有事他不同意的時候再說工資的事情,用來談判也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