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比如1號來的原材料 做暫估入賬,31日開的發票,直接在1號改往來賬,還是31日做暫估沖回呢?



31 日收到發票時,先沖回 1 日的暫估入賬分錄。假設 1 日暫估入賬的分錄為 “借:原材料 —— 暫估 貸:應付賬款 —— 暫估應付賬款”,那么沖回分錄為 “借:原材料 —— 暫估(紅字) 貸:應付賬款 —— 暫估應付賬款(紅字)”。
然后,根據發票金額編制正確的入賬分錄,即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等”。
04/03 12:47

84784980 

04/03 12:50
收到發票之后 可以在1號的憑證改了嗎,直接不暫估,掛往來?

樸老師 

04/03 12:53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84784980 

04/03 13:52
沒懂,我的意思是 收到發票之后 可以在原來1號的憑證改,直接不暫估,掛往來?還是新做憑證 沖回估價呢?兩個意思?

樸老師 

04/03 13:54
紅沖暫估的然后按新發票來做

84784980 

04/03 13:57
就是不可以在1號的憑證單子上改 直接掛往來?

樸老師 

04/03 14:00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