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13%,企業所得稅稅率25%。2024年12月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12月5日,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不含稅售價200萬元,給予乙公司10%的商業折扣,并在合同中約定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現金折扣不考慮增值稅)。乙公司于12月12日支付貨款。 2.?12月15日,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丙公司銷售商品,不含稅售價150萬元,成本120萬元。甲公司已辦妥托收手續,但得知丙公司因資金困難,近期無法支付貨款。 3.?12月20日,收到丁公司退回的上月銷售商品,該批商品不含稅售價50萬元,成本40萬元。甲公司已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支付退貨款。 4.?12月31日,對戊公司的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30萬元(該應收賬款原值180萬元)。 計算甲公司2024年12月應確認的主營業務收入、增值稅銷項稅額、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其他稅費及調整事項)。



親,您需要咨詢的問題是?
04/03 10:10

84785022 

04/03 10:21
如何計算12月應確認的主營業務收入,增值稅銷項稅額,和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呢,完全沒思路

小帥老師 

04/03 10:38
主營業務收入=200*0.9
銷項稅是200*0.9*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