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分支機構和總機構不在同一縣市,分支機構就地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的文件是那一個



相關文件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業戶總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9號)。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財稅〔2012〕9號文件規定,固定業戶的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區、市)范圍內的,經省(區、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附加稅以增值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只要分支機構就地繳納增值稅,就應按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稅,相關文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征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等。
04/02 21:31

84785017 

04/02 21:34
老師,這兩個文件還沒廢除吧

樸老師 

04/02 21:35
嗯,這個沒有廢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