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公司辦理了房地產開發資質,原有投資性房地產,轉為存貨,在出售時需要繳納哪些稅費?此外,原來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用于出租時,按5%繳納增值稅,現在按存貨出售還是按5%繳納增值稅嗎?



公司辦理了房地產開發資質,將投資性房地產轉為存貨出售時,需繳納以下稅費:
增值稅:
一般計稅方法,稅率為9%。
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為5%(適用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產老項目等)。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稅率從30%到60%不等。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附加稅費:
城建稅:稅率為7%。
教育費附加:費率為3%。
地方教育附加:費率為2%。
原來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用于出租時按5%繳納增值稅,現在按存貨出售,不能繼續按5%繳納增值稅。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且項目為新項目,適用9%的稅率;如果是老項目且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適用5%的征收率。
04/01 1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