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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2月開具的發票,所屬期2月忘了異地預繳,所屬期3月能補預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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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及實務操作,建筑公司若在2月所屬期忘記異地預繳稅款,可在3月進行補繳,但需注意以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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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繳可行性
1. 補繳時間限制
根據《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納稅人應在收到預收款或納稅義務發生的次月申報期內預繳稅款。若未按時預繳,可在發現后及時補繳,但需承擔滯納金及可能的罰款。
2. 補繳所屬期調整
- 若2月未預繳,3月補繳時需在電子稅務局系統中選擇“稅款所屬期”為2月,而非3月,確保稅款歸屬正確。
- 補繳操作需通過電子稅務局的“跨區域報驗戶”模塊完成,填寫增值稅預繳申報表時需注明補繳所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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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繳操作流程
1. 登錄電子稅務局
使用企業賬號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跨區域報驗戶”身份,進入對應項目的報驗管理編號系統。
2. 填報預繳申報表
- 在“稅費申報及繳納”模塊選擇“增值稅預繳申報表”,根據項目計稅方式(一般計稅或簡易計稅)填寫含稅銷售額、分包款扣除等信息。
- 系統自動計算應補繳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例如:
- 一般計稅:應補稅額=(全部價款-分包款)÷1.09×2%
- 簡易計稅:應補稅額=(全部價款-分包款)÷1.03×3%(小規模納稅人按1%)。
3. 繳款與憑證
完成申報后,通過三方協議或銀聯在線支付稅款,保存完稅憑證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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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滯納金與罰款風險
1. 滯納金計算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逾期補繳需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從3月16日起算,假設3月申報期截止15日)。
2. 罰款標準
- 若稅務機關發現未預繳,可能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如多次逾期)的罰款可達2000元至1萬元。
- 實務中,若主動補繳且非惡意行為,部分地區稅務機關可能減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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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項
1. 跨區域涉稅事項有效期
檢查《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的合同有效期是否覆蓋補繳期,若已過期需先辦理延期。
2. 申報表與發票一致性
補繳稅款需與2月開具的發票金額匹配,避免后續申報時出現銷項稅額與預繳稅額差異。
3. 企業所得稅同步處理
若項目涉及企業所得稅預繳(按收入0.2%預繳),需同步補繳企業所得稅,避免雙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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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建議
立即補繳:通過電子稅務局完成2月所屬期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并聯系項目地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爭取從輕處理。若操作不熟悉,可委托稅務代理協助辦理。
風險防范:未來應設置預繳稅款提醒機制,避免再次逾期。例如,在開票后3日內完成預繳,并通過電子稅務局的“跨區域涉稅事項預警”功能監控未結項目。
03/30 21:37

84785014 

03/30 21:40
老師的回復太詳細了,謝謝

王辰老師 

03/30 21:42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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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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