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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100%股權,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涉及稅收嗎?比如乙公司房產過戶到甲公司,存貨轉移至甲公司



同學你好,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在乙公司房產過戶及存貨轉移過程中會涉及一些稅收問題,不過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所以,若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時,是將乙公司的全部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那么乙公司存貨轉移至甲公司不征收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
一般性稅務處理:若不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被合并企業乙公司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合并企業甲公司應按公允價值確定接受被合并企業乙公司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
特殊性稅務處理: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企業合并,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合并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 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可以選擇按特殊性稅務處理。此時,合并企業甲公司接受被合并企業乙公司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合并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被合并企業乙公司合并前的相關所得稅事項由合并企業甲公司承繼。
土地增值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合并為一個企業,且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合并后的企業,暫不征土地增值稅。但該政策不適用于房地產轉移任意一方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情形。因此,若甲、乙公司均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乙公司房產過戶到甲公司,暫不征土地增值稅。
契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劃轉,包括母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免征契稅。所以,乙公司房產過戶到甲公司,免征契稅。
03/26 2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