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四個選項能不能每一個分別講一下納稅調增和調減的問題?比如說這個B選項,應該是說稅法角度上稅收滯納金不讓扣,但是會計上扣了,等于說稅法上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而這個B等于說會計意義上這個“各項扣除”是增加的,因此減數增加,會計意義的應納稅所得額相對于稅法意義就少了,所以需要納稅調增?D選項也是同理,會計意義上超過標準的據實扣除了,等于說“各項扣除”這個減數上,會計更大一些,稅法更小一些,所以應納稅所得額在會計意義上又少了,所以也一樣需要調增?請問我這樣理解對嗎?那么A和C選項的納稅調減又要咋理解?



你好,A選項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所以要調減,B選項稅收滯納金不能稅前扣除會計上已經扣除了所以稅法要調增,C選項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免征企業所得稅會計上已經包含在內,所以稅法要納稅調減,D選超過規定標準的扣除比例了會計上已經扣除稅法上不允許扣除。所以調增600
03/22 13:03

84784951 

03/22 13:04
我只是不懂原理,為什么免稅要調減,扣除多了要調增

王琳老師 

03/22 13:07
首先要理解 應納稅所得額 所得稅費用=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利潤總額是按照會計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按照稅法標準計算的,免稅就說明不需要計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就要調減

王琳老師 

03/22 13:09
比如福利費只允許扣除1200,利潤總額中實際扣除了1800,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這多扣的600需要調增繳納所得稅,這樣講能理解嗎?

84784951 

03/22 13:09
那扣除多了為啥要調增呢

王琳老師 

03/22 13:09
我后面發的這個你看下能明白嗎

王琳老師 

03/22 13:10
利潤總額不等于應納稅所得額

84784951 

03/22 13:14
這……等于說稅法要按照會計來調?

王琳老師 

03/22 13:19
會計上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支出,稅法有稅法的計稅依據,應納稅所得額要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扣除,在會計利潤總額基礎上調增調減

84784951 

03/22 13:24
老師您說的例子我還是不懂,為什么多扣的600需要進行納稅調增,其中的原理是個什么?

84784951 

03/22 13:27
我理解的就是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各項扣除如果多了,這個公式的減數就大了,所以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就比稅法小了,所以要調增,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意思

王琳老師 

03/22 13:28
稅法中規定職工福利費不超過職工工資14%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會計上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沒有按照稅法的14%計算,所以假如利潤總額中福利費按照實際發生的1800扣除的,稅法上只允許扣除1200,利潤總額中多扣除的600應該加回來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所以要調增

王琳老師 

03/22 13:31
還有一個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或-納稅調整項目金額,一個直接法一個間接法 這個公式更方便理解,你看下

84784951 

03/22 13:45
老師這個間接法公示我按照您說的列出來B和D的分析您看看對不對。還有我剛才按照直接法的式子分析得對不對呢?

王琳老師 

03/22 13:48
你列的是對的,是這樣理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