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假如有這么情形:A(個人),B(A占90%股份的公司),C(B占90%股份的公司),D(C占90%股份的公司)。D為開展實際業務的公司,B和C都不開展實際業務,假如D交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后按照股份比例分紅一部分利潤給C,C需要交稅嗎,假如C再把所得按照股份比例分一部分給B,B需要交稅嗎,B再按照比例分紅給A,A需要交稅嗎,這中間的環節哪些需要交稅,交什么稅,比例分別是多少呢,謝謝了



D 給 C 分紅,C 無需交稅;C 給 B 分紅,B 無需交稅;B 給 A(個人)分紅,A 需按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交 20% 個人所得稅。
03/14 14:51

84784969 

03/14 14:56
那c分紅前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樸老師 

03/14 14:57
同學你好
對的
要交的

84784969 

03/14 15:05
如果b公司持股c公司滿12個月了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樸老師 

03/14 15:10
同學你好
是股權的話就不用

84784969 

03/14 15:12
那如果c公司持股d公司滿12個月,但c公司的股東一個是b公司,一個是港澳臺人員,這種情況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樸老師 

03/14 15:21
一般情況下,C公司持股D 公司滿12個月,從D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與C公司股東是B公司和港澳臺人員無關。但如果取得的是D公司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潤且D公司為非居民企業等特殊情況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