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題我做對了,但是不懂原理,我不明白這個代扣代繳的個稅不就是從工資里面扣的嗎?為啥應付職工薪酬不包括它呢?怎么理解這個邏輯,我有點繞不過來了。


勤奮努力的學員您好!
比如一個員工的應發工資6000,扣除社保等費用500,實發工資5500,這個本來就是你需要支付給員工的,但是你這個5500超過了起征點,500是個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因為發給員工后,員工不會主動再去上交個稅,國家不愿意損失稅款,所以企業只有代扣代繳的義務,這一部分并不是企業的,所以不能算作應付職工薪酬
03/12 00:17

84784951 

03/12 08:03
老師,所以說按照您說的例子,“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就是5500,而不是6000這個意思吧?

84784951 

03/12 08:52
就是說 應付職工薪酬 這個科目記賬登的是5500而不是6000
薛薛老師 

03/12 09:08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對應的是管理費用—職工薪酬,這個數是應發數6000。
借管理費用—工資6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6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6000
貸銀行存款5000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500
應交稅費—個稅500

84784951 

03/12 09:19
可是老師,您看書上這個題,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記的是實發的,不是應發的?
薛薛老師 

03/12 21:22
這里是兩筆分錄一起看。借方金額就是應發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