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排污許可證監測計劃為一年一測污染物,環保稅污染物是按季度交,如果1季度檢測了,2季度可否用一季度監測數據,與財稅[2018]117號中提到的不得跨季度沿用監測數據矛盾嗎?



同學你好,確實存在這個問題,我們當地稅務局就因為這個問題出現過稅收風險提示,就是如果再稅務局是要求一個季度測一次,如果達不到這樣的要求那么該排放物可以選擇系數法進行核算
03/07 20:36

企業排污許可證監測計劃為一年一測污染物,環保稅污染物是按季度交,如果1季度檢測了,2季度可否用一季度監測數據,與財稅[2018]117號中提到的不得跨季度沿用監測數據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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