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的情況是2025.2月份我把2024.11月12月的個稅重新報了在2025.2月補交了11月12月個稅602月又交了2025.1月的個稅30當時計提了2024.12月300002025.1月30000工資沒發在3月做2月賬時如果在2025.2月如果把之前2024.12.2025.1的工資發放了怎寫憑證2月份實際交了1月個稅30我憑證怎記2024的在2月我補交了60個稅我怎記憑證



您好,補交的60,借其他應收款-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02/26 14:48

小愛老師 

02/26 14:59
在1月份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3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0000
2月份工資30000發放時扣60+30=90: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30000
貸:銀行存款30000-90=2991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90
補交11.12月60+1月份30: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90
貸:銀行存款 90

小愛老師 

02/26 15:02
如果單純補交去年的60從以后工資工資扣參考第一次的分錄,
如果去年工資還沒發可以從本次中扣的參考第二次的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