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肇慶本地公司A員工小陳1月工資5400元,個稅申報時候在廣州項目(跨區)web網頁版申報3000元享受了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稅前扣除,在肇慶本地項目個稅扣繳版申報2400元享受了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稅前扣除,個稅APP收到《扣繳申報事項的通知》您【2025年1月】在【A公司、A公司】重復享受了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稅前扣除,不符合稅法相關規定。請盡快核實有關情況,并僅指定一個扣繳義務人為您扣除減除費用,并聯系其他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工資薪金時不再扣除減除費用。---請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



你好,他是既有生產工資還是有多出工資?
02/25 11:54

84784978 

02/25 11:57
公司把小陳的公司分成2部分 1份是在跨區預繳申報 另外1部分在本地申報 導致重復享受了每月5000元的 扣除費用

郭老師 

02/25 11:59
其中有一個公司采集人員信息,有一個累計扣除費用選擇否

84784978 

02/25 18:13
25年之前一直都是這樣申報,也沒有提示這個,那之前做的需要變更申報?

郭老師 

02/25 18:14
你好,這是今天剛出來的提示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