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簽訂合同,對方是總公司,要是合同約定總公司來款,開具分公司抬頭,實際履行事項也在分公司,由總公司跟我們公司結算,這樣開票是否可以?



一般不建議這樣開票,有稅務風險,但特定情況可行:
建筑企業,滿足總公司簽合同、授權分公司服務結算、分公司開票等條件,可分公司開票。
業務真實且三方同意,合同約定或補充協議明確,也可分公司開票。
建議與分公司簽合同并由其開票收款,或簽三方合同明確相關事項 。
02/25 11:19

84785009 

02/25 11:20
不是建筑公司,這樣開票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事項,銷售方要開具分公司抬頭,相關費用由對方總公司結算。

樸老師 

02/25 12:12
那這個簽委托協議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