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 請問設備借出給客戶用,后期可能轉成銷售也可以退回來,借出的時候應該計什么科目



當設備借出給客戶,后期可能轉成銷售也可能退回來時,借出時通常應計入“發出商品”或“租賃資產——出租資產”等科目,具體分析如下:
計入“發出商品”科目
? 適用情況:如果企業主要是將設備作為商品進行銷售,此次借出主要是為了讓客戶試用等,有較大可能最終會實現銷售,從實質上來說更偏向于銷售業務的前置環節。
? 會計處理:借出時,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同時,若設備在借出期間需要計提折舊等,應正常進行折舊計提等賬務處理,借記“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
計入“租賃資產——出租資產”科目
? 適用情況:如果企業將設備借出給客戶,收取一定的租金或者根據使用時間等收取費用,更符合租賃業務的特征,即使后期可能會轉銷售,但借出時主要是以租賃形式存在。
? 會計處理:借出時,借記“租賃資產——出租資產”,貸記“固定資產”等相關科目。在租賃期間,需要按照租賃準則確認租賃收入,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租賃收入”等科目,同時計提折舊借記“租賃成本”等科目,貸記“租賃資產累計折舊”。
具體應根據企業的業務性質、合同約定以及設備借出的主要目的等因素來綜合判斷計入哪個科目,且在實際應用中還需遵循相關的會計準則和制度要求。
02/22 1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