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著有啥區別?請指教



同學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02/22 15:15

董孝彬老師 

02/22 15:18
?您好,1.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 ?:適用于所有企業,政策執行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目的是引導企業加大設備、器具投資力度,促進企業創業創新
2.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第四季度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僅適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特指2022年第四季度。對于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在稅前一次性扣除。具體政策為: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對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目的是進一步給予中小微企業政策傾斜,緩解資金壓力,鼓勵技術更新和設備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