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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為有限公司股東,有限公司給合伙企業分紅,不需要代扣代繳稅吧?麻煩郭老師解答一下



合伙企業為有限公司股東,有限公司給合伙企業分紅時,一般不需要代扣代繳稅款。原因如下:
稅法規定:根據我國現行稅法,合伙企業本身一般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由合伙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如果合伙人是法人企業),即 “先分后稅”。所以有限公司向合伙企業分紅時,通常不需要代扣代繳所得稅。
稅務征管實踐:稅務機關在實際征管中,也認可有限公司向合伙企業分紅時,由合伙企業在將分紅分配給合伙人后,由合伙人自行申報繳納所得稅,有限公司無代扣代繳義務。
02/20 1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