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電話費發票抬頭是員工能報銷嗎,做福利費,



你好,可以報銷入賬,但是個人抬頭的發票不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匯算清繳要納稅調增。
02/13 14:23

84785006 

02/13 15:16
老師,您看在網上找的資料第三條,是不是可以計入福利費呢

Fenny老師 

02/13 15:22
這里稅局12366有明確答復是不可以的哦。
浙江財稅12366服務中心答復:
您好:您在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發票是個人抬頭,企業不能扣除。企業為職工發放的通訊費補貼應計入工資薪金,職工憑票報銷的通訊費可計入職工福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 )的規定:“一、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撥打0571-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