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銷售貨物并提供安裝服務,然后給客戶安裝系統然后再調試,質保三年,貨物運輸有驗收報告,安裝完有安裝報告,然后做系統軟件調試需要一年,完事給終驗報告,合同就跨年了。請問這種情況是終驗報告一次性確認收入還是安裝報告有了就確認貨物和安裝的收入,終驗報告后確認系統收入,麻煩說詳細一點給出參考的會計準則,謝謝



您好,貨物,安裝,調試,質保是分別確認收入,文件就是新收入準則
貨物銷售:貨物銷售的履約義務通常在貨物控制權轉移給客戶時完成,即客戶簽收貨物時。此時,公司應根據貨物的單獨售價確認相應的收入。
安裝服務:安裝服務的履約義務在安裝完成并通過客戶驗收時完成。公司應根據安裝服務的單獨售價確認收入。
系統調試:系統調試的履約義務在調試完成并通過最終驗收時完成。公司應根據系統調試服務的單獨售價確認收入。
質量保證:質保服務通常被視為一項單獨的履約義務,應在提供服務期間確認收入
02/09 21:51

84785034 

02/09 22:04
可是做系統是給貨物做的,這種不屬于私人訂制嗎 ,我覺得是不是應該作為一個履約義務呢,我看課程說這種不可以拆分,但是實操又覺得可以

董孝彬老師 

02/09 22:11
您好,我們合同上如果寫的系統做好,貨物才達到客戶的使用狀態,那貨物是得等 系統做完

84785034 

02/09 22:14
合同沒有明確說,所以我也有點蒙圈

董孝彬老師 

02/09 22:15
哦哦,那我們就晚些確認收入,推遲交稅對公司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