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支付給境外個人的傭金要怎么賬務處理?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增值稅,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稅
需要看下需要代扣代繳
不需要代扣代繳的,直接借銷售費用貸銀行存款
財稅(2016)36號】 第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規定: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一)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第十三條規定: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發生的服務。 第二十條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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