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之前開過的外經證過期了,我重新延期后,不需要重新報驗對嗎?



你好
這里提示沒有核銷,要先核銷一下。
01/17 16:00

84785045 

01/17 16:02
老師,是這個合同還沒結束,之前開了一部分票,前幾天又開了一部分票,合同期限已經過期了,我剛提交了延期也通過了,還需要核銷嗎?

Fenny老師 

01/17 16:03
你如果延期通過了就不用管他了。

84785045 

01/17 16:04
然后需要重新報驗嗎

84785045 

01/17 16:06
之前不是我手上報驗的

Fenny老師 

01/17 16:13
你這個只是延期不需重新報驗哦。

84785045 

01/17 16:15
然后預繳的話是不是登入工程施工所在地電子稅務局預繳

Fenny老師 

01/17 16:22
是的,在工程所在地預繳稅款。

84785045 

01/17 16:23
登入他們的電子稅務局里面就能預繳,不用現場預繳是吧

Fenny老師 

01/17 16:25
是的,電子稅務局能預繳的就不用跑現場了。

84785045 

01/17 16:33
看到增值稅預繳,怎么沒看到水利和企業所得稅預繳

Fenny老師 

01/17 16:50
同學可以咨詢一下當地稅務局。以下是其他稅局答復的預繳企業所得稅的。
問: 異地施工,是否需要在異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答:實行總分機構體制的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具體情況如下:
(1)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2)建筑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應匯總到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由二級分支機構預繳企業所得稅。
(3)建筑企業總機構應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總機構只設跨地區項目部的,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后,按照其余額就地繳納。總機構只設二級分支機構的,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總機構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區項目部,又有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的,先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后再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