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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或不能重分類進損益,怎么判定?這個概念如何理解啊?



是有劃分的,總結一下:
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其他會計準則規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
包括下列兩類:
1、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主要包括: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導致的變動。
(2)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中所享有的份額。
(3)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的變動。
2、以后會計期間在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主要包括:
(1)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的變動。
(2)其他債權投資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匯兌差額。
(3)將債權投資重分類為其他債權投資時公允價值和賬面價值的差額。
(4)權益法下,在被投資單位可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變動中所享有的份額。
(5)企業將作為存貨或自用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公允價值大于原賬面價值的差額。
(6)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7)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您可以記憶一下,初級中涉及到這個概念不多,了解一下就可以了
2023-04-27 15:1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