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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轉回的減值準備有哪些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允許轉回的減值準備包括以下三類:
1. 應收賬款減值準備:當企業認為其應收賬款存在壞賬風險時,需要計提應收賬款減值準備。如果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內,相關的風險因素消失,導致該應收賬款的實際收回金額超過了原來預計的收回金額,那么企業可以將部分或全部應收賬款減值準備轉回。
2. 存貨跌價準備:當企業認為其存貨存在跌價風險時,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內,相關的風險因素消失,導致該存貨的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了原來預計的銷售金額,那么企業可以將部分或全部存貨跌價準備轉回。
3. 投資減值準備:當企業對其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進行減值測試時,需要計提投資減值準備。如果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內,相關的風險因素消失,導致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超過了原來預計的公允價值,那么企業可以將部分或全部投資減值準備轉回。
1. 應收賬款減值準備:當企業認為其應收賬款存在壞賬風險時,需要計提應收賬款減值準備。如果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內,相關的風險因素消失,導致該應收賬款的實際收回金額超過了原來預計的收回金額,那么企業可以將部分或全部應收賬款減值準備轉回。
2. 存貨跌價準備:當企業認為其存貨存在跌價風險時,需要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內,相關的風險因素消失,導致該存貨的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了原來預計的銷售金額,那么企業可以將部分或全部存貨跌價準備轉回。
3. 投資減值準備:當企業對其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進行減值測試時,需要計提投資減值準備。如果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內,相關的風險因素消失,導致該投資的公允價值超過了原來預計的公允價值,那么企業可以將部分或全部投資減值準備轉回。
2023-06-06 22: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