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3-12 11:42: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舟山市稅務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稅務總局印發的《“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的有關規定,現將2019年稅收法治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依法履行稅收工作職能
1.嚴格依法組織收入。認真貫徹落實預算法和稅收征管法,依法組織稅收收入,保障稅收收入可持續增長。2019年,全市稅務系統共組織各項收入264.46億元,同比增長9.89%,增收23.80億元。其中稅收收入188.90億元,同比增長4.85%,增收8.73億元。
2.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嚴格執行各項稅收政策,認真貫徹落實減稅降費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深化增值稅改革,個人所得稅改革等工作,加強所得稅和“九稅二費”管理,進一步提升土地稅源管理、房地產稅收管理質效。2019年全市減稅降費34.46億元,其中深化增值稅改革、落實個人所得稅新政等共計減免稅收30.31億元,社保費降率減征4.11億元。
3.推進辦稅便利,優化營商環境。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依托金三系統“智能一網通平臺”,對接市場監管部門“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平臺”和“企業注銷全程網上辦平臺”,優化新辦企業信息確認、發票申領辦理、全程網上辦企業注銷流程,實現企業開辦稅務事項半小時辦結、線下企業開辦主要業務自動辦理以及注銷自動預檢與反饋。二是推進辦稅事項標準化,減事項、提效率。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精簡歸并,將原146項辦稅事項壓縮至140項,實現稅務事項清單“最多跑一次”、網上辦、零上門、掌上辦四個100%全覆蓋;140個稅務事項中即時辦結事項占比78.1%,其中24個限時辦結事項平均提速62.3%,共有 62項實現全市通辦,通辦比為44.29%。三是推進辦稅體系多元化。推進基層場所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和辦理,持續優化“一門辦稅”。大力推進辦稅服務廳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實現服務環境、辦稅窗口、崗位設置、業務流程、表征單書五方面統一。加快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廳建設進程,進一步優化“離島辦稅”模式,實現“辦稅不出島”。目前全市已建成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廳 7個,“離島辦稅”社會化網點13個,共覆蓋島嶼7個。
(二)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
1.加強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機制建設。嚴格落實稅務規范性文件起草、發布、備案程序,認真開展合法性審查、合規性評估和公平競爭審查。2019年全市稅務系統共制定稅務規范性文件5個。全年先后開展了與現行開放政策不符的規范性文件清理、證明事項清理涉及的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以及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不符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2.加強自貿區稅收政策研究。認真做好與自貿區各項涉稅工作的交流對接,開展自貿區兩周年建設成效的稅收分析評估,強化自貿區稅收服務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自貿區的要求部署,對低硫燃料油出口退稅流程進行梳理,積極向上爭取自貿試驗區低硫燃料油一般貿易出口退稅政策,取得了顯著突破。
3.統一稅收征管方式。根據省局文件要求,結合《稅收征管操作規范》、新型征管方式等更新內容,全面實施以專業化為主導的“分崗定責、專事專管、團隊協作”的“管事”制,按照稅源管理事項實行分類定崗管理
(三)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健全依法決策內部機制。落實《國家稅務總局舟山市稅務局工作規則(試行)》,健全群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決策機制,增強稅費政策制定和貫徹落實的透明度。2019年市局共召開黨委會議40次,議題152個,共審理重大稅務案件29件。
2.健全重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健全并嚴格實施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和相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完善稅收執法程序。認真落實稅收征管規范等執法規范,深入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建立健全“雙隨機、一公開”機制;全面推行執法“三項制度”,落實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強化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優化稅務執法方式,促進執法水平提升。
2.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強化稅警協作,構建涉稅犯罪預警機制,嚴厲打擊偷騙稅和虛開增值稅發票行為。開展以成品油等商貿行業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召開稅務、公安、海關、人行四部門聯席會議,實施集中查處,提升多部門聯合打擊能力。全年全市系統摸排線索372條,立案117件,線索移交公安42件,協助公安機關打掉犯罪團伙8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4人。排查涉稅管理過程中各類涉黑涉惡線索信息,持續推進“黑名單”和聯合懲戒。
(五)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
1.完善權力監督機制。一是強化紀檢、巡察作用。定期對稅務廉政風險進行評估,查找和梳理風險點;把廉政警示教育、節前提醒、談話提醒、風險提醒作為預防廉政風險常態化工作;加強辦稅服務廳、辦公場所明察暗訪,加強對重點業務環節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加強行政問責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增強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時效性。二是聚焦重點工作開展執法監督。2019年針對減稅降費、個稅改革等重點工作內容,開展數據核實分析和執法督察,保障稅制改革和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執行到位。有針對性地開展內部財務審計,促進領導干部和各級機關守法、守紀、守規、盡責。三是進一步深化內部控制機制。2019年,實現了內控監督輔助平臺全面上線,逐步構建全市系統風險防控指標庫,定期開展內控風險排查。2019年,全市系統共落實日常風險防控23.99萬次,準期防控率達到98.54%,落實廉政風險防控13309次。
2.自覺接受外部監督。在官網上公開本單位地址和對外公開電話,設立局長信箱、依申請公開、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稅務干部違紀舉報、納稅服務舉報投訴、信息公開監督保障等欄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2019年9月11日,我局副局長唐維維帶隊走進由市廣播電視總臺主辦的“陽光熱線”節目直播間,在線解答涉稅疑問。
(六)完善權利救濟和糾紛化解機制
1.認真落實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解機制。認真落實《浙江省稅務系統預防和化解涉稅行政爭議實施辦法》,積極運用調解與和解方法解決爭議。2019年全市稅務系統實現零復議、零訴訟。
2.推動建立健全司法保障機制。深化稅務與司法協作機制。2019年,在破產司法審判、民事執行案件稅費征繳協作、開展民間借貸協同治理等方面進一步深化了稅務司法協作,取得積極成效。
(七)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增強稅務機關公信力、執行力,保障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動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在陽光下運行。豐富公開載體,落實信息審查機制和保密審查機制,確保政務公開規范到位。
(八)增強全社會稅收法治觀念
1.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圍繞“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化,一般干部學法常態化”的目標強化學法用法制度建設,2019年,通過會前學法等日常學法形式開展4次領導干部法制學習;通過理論中心組集中學法、稅法論壇、法治培訓等多種形式,開展各類稅務干部職工學法活動10余次。
2.積極開展稅收宣傳活動。一是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全面推進“七五”普法,深入開展稅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的“六進”活動。依托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稅務報刊圖書、納稅人學堂、行業協會等渠道和方式,實現稅法宣傳常態化、多樣化。二是開展富有特色的普法宣傳活動。2019年持續關注個稅改革、減稅降費等熱點,提煉具有舟山稅務特色的普法宣傳經驗、舉措和亮點。組織了大型廣場SHOW和減稅降費健步行等專題活動。在“藍海先鋒網”和市局微信公眾號,推出干部自制的微視頻、微音頻,提升宣傳的形式感和實效性。
3.完善誠信納稅體系建設。一是積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開展納稅信用評價,向社會主動公開納稅信用A級和“黑名單”納稅人,落實和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2019年完成31624戶企業納稅人及73846戶個體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信用評價工作。強化與“信用舟山”等公共服務平臺數據對接,全年共對外公示信用信息1000余條, 發布A級納稅人名單1586戶次。二是加強涉稅專業服務監管。建立健全涉稅服務信用評價體系,加強涉稅專業服務機構重點人群職業信用建設,采取信用積分制對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記錄進行記錄并對外公告。已實名登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63家,從事涉稅服務人員388名。不定期開展“黑中介”“中介黑”檢查調查,不斷規范涉稅中介行業秩序。
(九)加強稅收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1.嚴格稅收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對稅收執法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清理排查,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發放執法資格證,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2.推行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制度。積極壯大公職律師隊伍,加強公職律師統籌使用。2019年,全市系統已有2名公職律師,另有7人已向司法部門申請了公職律師。市局及各縣(區)局均聘有法律顧問。
3.健全法治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干部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并優先配置在法制、稽查等部門。重視法治人才使用,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
(十)健全依法行政領導體制機制
1.充分發揮全面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核心平臺作用。全市各級稅務機關按照要求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推進依法行政中充分發揮了總體部署、統籌協調、組織推動和督促落實作用。2019年,市局共召開了4次領導小組會議。
2.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全市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自覺擔負推進法治稅務建設的責任,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保障納稅人權益,形成稅收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把法治稅務建設不斷向前推進。已按要求向上級稅務機關和當地政府報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并依法向社會公開。
二、工作中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是稅務干部年齡結構不合理,斷層明顯,存在一定的兩極分化現象。二是法治建設工作基礎薄弱,呈現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局面。目前全市有法律專業人才23人,占隊伍整體比例2.4%,市局公職律師的人數和比例也明顯偏低。
為此需要加快稅務干部年齡結構調整,加強稅收業務傳幫帶工作;加大法律專業人員的招錄,鼓勵稅務干部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逐步壯大法律人才隊伍;同時統籌使用現有公職律師隊伍,實行跨地區統一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彌補區域不平衡的現狀。
三、2020年稅收法治建設工作思路
(一)進一步樹立稅收法治理念。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培養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法,以法治精神為引領,把稅收法治作為稅收治理的基本方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面規范履行職能,不斷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確保稅收工作依法有序。
(二)依法依規組織稅費收入。以依法征稅為原則,增強稅收收入管理的統籌性、精準性,不斷提高組織收入工作的把控能力。嚴肅收入工作紀律,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堅決打擊“偷騙稅”。
(三)持續推進各項減稅降費措施。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地,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微觀主體活力、促進經濟增長。依托稅務大數據優化監督方式,最大程度發揮大監督合力,保障減稅降費政策全面落實。
(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優化稅收營商環境三年實施方案,重點圍繞納稅時間、納稅次數等營商環境納稅指標,確定工作目標,推出創新舉措。
(五)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和完善黨對稅收法治工作的統一領導,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設,加強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不斷完善征管方式,進一步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嚴厲打擊涉稅違法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稅收法治環境。
(六)深化內控監督。持續做好內控平臺推廣應用,不斷豐富擴展內控指標,強化對風險的源頭防范及應對,持續關注日常風險防控,規范督審各環節操作,運用項目評價手段不斷提升督審工作質量。
(七)統籌法制力量配置。力爭實現各級稅務機關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從事執法活動的人員總數的5%;調整充實法制審核崗位,公職律師跨區域統籌使用,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優化外聘律師聘任模式,完善使用機制,實現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
國家稅務總局舟山市稅務局
2020年 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