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3-02 17:19: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樂清市稅務局
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浙江萬泰電力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請對(樂國稅稽罰[2018]351號)信用修復。經審查,符合修復條件,擬同意對該不良信息予以修復。
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現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我局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并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公示期限:2019年03月02日至2019年03月06日
電話:0577-61886107
地址:樂清市伯樂東路555號
郵編:325600
國家稅務總局樂清市稅務局
2019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