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3-01 16:25: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嵊州市稅務局
2019年度,國家稅務總局嵊州市稅務局在上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稅務總局印發的《“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堅持依法治稅生命線原則,以依法全面履行稅收工作職能,提高稅收制度建設質量,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強化權力監督制約,提高法治隊伍建設,增強全社會稅收法治觀念,營造稅收共治氛圍等為重點積極開展工作。現將2019年度稅收法治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攻堅克難求奮進,完成2019年依法治稅工作任務
(一)依法全面履行稅收工作職能
1.嚴格依法征稅,堅持依法組織收入原則。堅決遏制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攤派稅款、越權減免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面對復雜形勢和嚴峻挑戰,堅持組織收入原則,通過深化預測分析、加強收入研判、強化稅收征管、統籌免抵調庫等措施,想方設法挖潛增收、應收盡收。
2.發揮機構職能,全力抓好規費收入。機構改革后,社保費和非稅收入成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局嚴格執行現行各項社保費征收政策,打好調研取經、部門協調、數據核實、操作培訓等組合拳,夯實社保費征管基礎,扎實做好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后征繳工作,同時大力實施精細管理,不遺余力抓好非稅收入。
3.發揮稅收職能,嚴格落實優惠政策。聚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扶持小微企業、支持改善民生、創新驅動發展、促進節能環保、鄉村振興戰略等方面,落實落細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4.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響應上級大幅削減證明資料的要求,進一步壓縮企業登記和注銷業務辦理時長,實現企業登記稅務環節半小時辦結,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創新思路轉變服務方式,還權還責于納稅人,明確納稅人自主納稅申報繳納、自主選擇享受稅收優惠等內容,給納稅人更多自主選擇權。2019年基本實現“無證明”是常態、“要證明”是例外,進一步精簡辦稅資料,簡化辦稅程序。
5. 落實“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提高辦稅便利化。極構建網上辦稅為主、自助辦稅為輔、實體辦稅服務廳兜底的辦稅模式,落實“最多跑一次”清單10個主項140個子項,嚴格做到“最多跑一次”事項全覆蓋,90%以上事項“零上門”。拓寬“實體、掌上、網上、自助”在內的多樣化繳費渠道,推進24小時自助辦稅服務廳建設,滿足納稅人全天候辦稅需求。同時完善浙江政務服務網、稅務網站等網絡平臺公布清單內容及辦稅指南,便于納稅人足不出戶便查看相關政策。
6. 持續推進完善稅收網格化服務工作,加強宏觀調控,完善市場監管。按鄉鎮(街道)、片區設置五大網格,確定具體稅收化網格服務隊伍工作人員,匯同各鄉鎮、街道有關人員,組建稅收網格化服務隊伍。助力地方經濟發展,配合市政府做好“小升規”“下升上”“十二大行業”整治工作,對申報異常企業開展風險應對,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與經信局及各鄉鎮街道對接,明確 “小升規”培育庫名單,結合網格化服務工作進一步深入探索,逐步走訪摸底,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再次確認培育庫企業,對入庫名單企業的申報銷售收入、經營情況進行動態跟蹤,由稅收網格化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月底對上月為止申報銷售收入和當月開票情況進行合計,通報最新銷售收入情況,供各部門參考使用。對明顯有能力上規而不上規企業敦促企業如實申報,對屢次提醒仍不改正的納稅人,上報稅收網格化服務領導小組啟動風險應對,直至部門聯動執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積極參與稅務部門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落實上級部門對于稅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臺前的征求意見工作,在稅收日常工作中,組織一線股室積極學習最新的政策,并向其收集在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難處,同時對納稅人定期進行政策解讀,并收集納稅人的疑點問題,結合兩者,對重點問題匯總上報。此外,安排法制部門積極參加省市局組織的內控系統調研,對于內控相關制度等系列稅收制度獻言獻策。
2.根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按照國地稅機構改革要求, 2019年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清理國、地稅合并以來所存規范性文件。認真落實《全國稅收征管規范》、《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和《全國稅務機關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推進業務流程規范化,權力責任明確化。
3.建立民事執行與稅費征繳協作機制,保障稅收債權欠稅(費)。在債務人進入執行程序后,與法院開展民事執行與稅費征繳協作,保障稅收債權優先權。
(三)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健全行政決策機制,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建立和完善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和各類專題會議的議事和決策規則,按照依法決策、集體討論的原則。做到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民主決策。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應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建立行政決策跟蹤評估制度,提高決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
2.做好重大案件審理工作和執法決策工作。2019年我局認真落實重大稅務案件審理相關制度建設,按照總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局審理工作實際,規范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制度、文書、流程、檔案等相關問題,進一步規范審理工作責任考核制度,依法維護國家稅收,保障納稅人權益。做好過渡時期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依法維護國家稅收,充分保障納稅人權益。根據紹興市局關于過渡期審理環節未結案件審理工作要求,積極清理稽查積案。
3.完善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制度,加強法治隊伍建設。聘請了專業律師作為我局的法律顧問,并在重大行政決策和重大案件審理中積極發揮作用,參與我局的復議訴訟等工作。此外積極落實市局公職律師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公職律師專業化培養。我局充分發揮有律師資格干部比較多的優勢,致力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加強與市局法制科和地方政府法制部門聯系,提升干部法律實務能力水平,同時將擁有律師資格的干部調至法制部門以及其他執法部門,鍛煉其能力,充分發揮其作用。
4.嚴格決策責任追究,明確崗位職責。始終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稅收執法工作的指導原則,通過加強教育培訓、監督制約、責任追究,在事前、事中、事后對稅收執法工作進行全方位監控,促進和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崗責體系,在稅收執法和效能管理系統中明確每個崗位職責和崗位工作規程,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落實《嵊州市稅務局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改革稅收行政執法體制。深化專業化管理,堅持分級分類的專業化稅源管理模式,把戶籍管理、申報管理、欠稅管理、發票管理、巡查核查等職能模塊化分解落實,提升征管效能。建立完善“征、管、評、查”各環節崗責體系,細化執法崗位及其目標要求,實現各環節工作流程、工作內容和工作職責的無縫對接。夯實稅源信息基礎,大力推進信息管稅,落實稅源一體化管理,統籌規范進戶執法行為,實現進戶執法目錄清單管理。實施“陽光評估”,強化納稅評估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提升評估對象的滿意度;推行行業評估,使評估指標更具可比性。
2. 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根據上級部門貫徹落實三項制度工作的有關精神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切實把推進三項制度工作作為打造陽光稅務、規范稅務、法治稅務的重要舉措來抓,做到了領導重視、認識到位、措施有力。經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和局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嵊州市稅務局于2019年7月23日印發了嵊稅函(2019)17號關于印發《嵊州市稅務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下發了嵊州市稅務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任務表。按照要求,堅持依法規范, 分步有序實施,積極穩妥推行。根據我局的實際情況,凡是現有做法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原來做法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三項制度”相關文件要求,在優化、改進上下工夫。原來沒有做到的,按推行“三項制度”相關文件要求一步步開展起來,最終是為了著力解決稅務執法突出問題,提高執法質效。
3.創新稅收執法方式,進一步推進完善稅收網格化服務工作。充分運用嵊州市涉稅數據交換和共享平臺,優化稅收網格化服務模式,切實發揮數據管稅效應。助力地方經濟發展。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服務團隊,圍繞畝產論英雄、小升規、重點稅源跟蹤分析、規上企業用電稅收分析、清欠管理、稅源引進等工作任務深入開展網格化服務工作。
4. 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推進稅收業務和內部管理規范化。深化數字人事工作,強化干部考核管理體系。深化數字人事工作,科學構建干部個人成長賬戶,開展好業務能力升級測試和領導勝任力測試工作,抓好“四張表”落地,強化數字人事延伸拓展應用。嚴格按照黨組討論結果布置落實數字人事相關工作,將具體責任落實到個人,充分做到全員參與、全情投入、全力以赴。同時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保證稅收執法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五)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
1.加強稅收執法督察。為加強內部執法監督,我局在2019年年初便制定了督察計劃,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督察。2019年我局一共開展督察11次,分別為1月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督察、2月開展個人所得稅改革專項督察、3月和5月開展了二次減稅降費督察、4月開展了從嚴治黨全面執法督察、6月份聯合征收管理股開展征管業務的督查、7月份依托內控平臺開展稅種認定督察(2019年所得稅核定征收專項督察)、8月聯合納稅服務股開展“最多跑一次”專項督察、9月聯合紀檢組、征收管理股開展清繳欠稅專項攻堅行動督查、10月份開展了一次內部財務審計、11月份至12月份開展了一次行政執法文書的專項督察。力求通過督察達到各項稅收政策及法律法規尤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能夠及時落地,單位各部門能夠按照各項程序和制度辦事,同時建立好容錯糾錯機制,完善崗位體系。通過扎實的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效能,通過嚴格的責任追究,嚴正作風紀律,做到少出錯,不出錯,增強稅務機關自我糾錯能力,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2019年10月份還開展了相關內部審計相關工作,對嵊州市局“三公”經費和會議費使用管理情況、扶貧資金分配使用情況、財務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資產劃轉情況等開展了專項財務自查。通過本次審計,我局進一步加強自身財務制度管理,嚴正了單位財務紀律,確保干部清正廉潔,財務制度長效穩定。
2. 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根據機構改革的需要,為進一步加強為加強和規范稅收執法事項,提升我局執法質量和水平,降低稅收執法風險,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及法治建設要求,深入推進我局稅收執法責任落實要求,2019年我局重新設立了復議委員會及應訴工作小組,制定了《嵊州市稅務局重大執法決定集體審議制度》、《嵊州市稅務局內控建設工作機制》、《嵊州市稅務局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機制》、《嵊州市稅務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議事規則》等制度文件。完善各方面監督制度,確保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3.進一步推進內控機制建設。與各主責部門的內控聯絡員保持緊密聯系,負責各股室的內控工作,確保內控平臺有效運行,及時發揮內控監督作用。以制度化保障內控體系運行,發揮內控監督作用。一是做好內控過錯預警數據處理工作。依托執法過錯子系統,對當月產生的執法過錯預警數據及時更正排查,對于確認的執法過錯按規定追究執法責任。二是做好內控過錯預警數據處理工作及責任追究。依托執法過錯子系統,對當月產生的執法過錯預警數據及時更正排查,對于確認的執法過錯按規定追究執法責任。依靠內控聯絡員進行各科室的每日提醒,確錯預警數據產生之后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將過錯防范于萌芽之中。對于確定的過錯按時做好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嚴格依照《稅收執法考評與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開展執法過錯追究工作,做好系統錄入和紙質資料保存,進行痕跡化管理。
推行內控管理輔助平臺。根據省局內控機制建設工作部署及浙江稅務內控管理輔助平臺(以下簡稱“輔助平臺”)開發運用工作整體安排,輔助平臺從七月起在全省稅務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平臺上線后內控管理部門與各主責部門都積極響應,互相協作,在輔助平臺中準確完成各類參數的設置、操作權限的配置,并將所有內控風險點和對應的防控措施按照實際工作情況分配給每一位干部職工。之后為了確保每位干部尤其是基層稅務干部知曉輔助平臺各項功能,掌握相應的操作流程,我局在周一夜學上組織了全員培訓。輔助平臺上線后,內控管理部門切實引導、督促廣大干部運用輔助平臺開展風險防控,通過每周提取未完成人員名單,及時督促內控管理員通知本部門人員完成防控,充分發揮輔助平臺在落實“三級防控體系”、防范日常風險方面的積極作用。
4.全面深化黨風廉政建設。以旁聽法院庭審、觀看廉政教育片、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警示教育,在節日期間發送廉政短信,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開展“以案促改”工作,圍繞稅收征管等工作扎實排查廉政風險,著力解決責任落實不到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監督缺位等問題。開展“違規購房、違規插手涉稅中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禮卡、接受納稅人宴請問題”的“四個違規”專項自查整改活動,實現全員行動、自查自糾。
5.暢通外部監督渠道,保持稅務部門良好形象。暢通監督渠道,設置意見箱,對外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做好信息收集處理工作。開展執法服務回訪工作,走訪納稅人對稅收執法、服務、勤政廉政等內容做出評判,建立稅情聯系點,多渠道暢通納稅人需求征求渠道。繼續開展“問需求、優服務”專項活動,通過多種渠道,全面開展大走訪活動,主動貼近納稅人問需求、問困難、問建議,為納稅人送政策、送服務、送溫暖,認真做好訪談記錄,建立走訪臺賬。對納稅人提出的創新服務需求,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問題,結合實際“補短板”為納稅人排憂解難。認真貫徹落實省局的《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規范各類納稅服務投訴事項的受理和辦理程序,認真做好納稅服務投訴的整理、歸納、統計、分析、總結工作。及時、得當地處理納稅服務投訴,并強化投訴處理結果應用,及時排解納稅服務爭議,及時消除納稅服務盲點,及時加強納稅服務薄弱環節。同時做好納稅咨詢工作,設立咨詢電話專線員,加強專線員業務知識學習,確保及時接通和解答納稅人的來電。
(六)完善權力救濟和糾紛化解機制
1.暢通納稅人復議救濟渠道。根據總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及時調整成員單位,依法、公正地開展我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建立納稅人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信息聯動機制,落實聽證制度,暢通納稅人復議救濟渠道,在維護好國家利益和稅法權威的同時,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減少稅務行政爭議。
2.加強涉稅輿情應對,及時化解矛盾。實施《嵊州市稅務局涉稅輿情應對工作辦法》,發揮輿情應對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建立全媒體搜羅、全天候在線、全方位處理的應對網絡,妥善處理涉稅輿情,杜絕負面影響。設置信訪機構和稅務舉報中心,做好臺帳登記。
(七)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完善公開工作制度機制。積極推進政務信息公開,根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以“嚴格執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為要求,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定額核定、福利企業信息等應該主動公開的信息,做好雙公示工作,并及時在網站、公告欄、大廳電子顯示屏公開發布,確保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依法治稅、提升稅務部門公信力和執行力提供重要保障。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相關事項,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稅務網站等網絡平臺公布清單內容及辦稅指南,便于納稅人足不出戶便查看相關政策,還在在辦稅服務廳制作擺放辦稅指南二維碼便于納稅人掃碼查詢。同時應三項制度要求,我局還對行政執法公示事項清單進行了梳理,要求各股室對照清單要求查漏補缺,對清需要公示的事項一絲不茍地完成。
(八)增強全社會稅收法治觀念
1.深入開展稅收宣傳輔導。2019年單位繼續開展納稅人學堂,成立培訓輔導師資隊伍,重點做好減稅降費宣傳培訓輔導。特別是對于納稅人關心的新出臺的相關減稅優惠政策的享受、新系統申報、電子稅務局使用規范等進行了細致解釋。納稅人講堂深受歡迎,通過“互動式、開放式”的業務交流和探討,收集納稅人疑問,通過現場解答、稅企QQ群在線解答方式為納稅人答疑,為納稅人提供更為便利的學習體驗。
2.引導形成誠信納稅氛圍,積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遵循客觀公正、標準統一、分級分類、動態調整的原則,對轄區內的相關企業納稅人進行納稅信用評價。根據納稅人的得分情況從高到低設立A、B、C、D四級,同時對新辦企業的M級的設立。對納稅信用等級C級以上企業取消發票掃描認證,推行勾選認證。對納稅信用等級為A、B級企業依法提供綠色通道,加大發票供應等優惠措施;納入“黑名單”納稅人,聯合法院銀行等機關機構依法實施聯合采取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措施,為誠信納稅營造良好氛圍。
3. 加強涉稅中介機構登記服務和執業質量監督。做好涉稅機構信息采集工作,如涉稅專業機構人員信息、是否從事涉稅業務、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涉稅機構涉稅業務規范及時采集。通過涉稅機構的管理,從而建立稅務、涉稅中介機構、納稅人三方溝通機制,規范稅務師事務所執業行為;引導稅務師事務所和稅務師參與社會化服務,積極參與稅法宣傳、納稅人權益保護組織、志愿者等公益活動,提高稅務師事務所的社會認可度。
(九)加強稅收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1.加強稅收人才隊伍建設。堅持周一學習制度,組織開展思想政治、理論基礎、稅收業務等方面的集中培訓。鼓勵干部進行在職教育,報考“三師”,提高干部整體法律素養,2019年度局內多名稅務干部通過注冊稅務師考試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嚴格執行執法資格管理,通過外聘內培,形成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法規干部、執法干部四位一體的法治人才結構。每個股室推薦一名業務骨干成立稅企例會師資隊伍,面向納稅人廣泛開展涉稅宣傳培訓,提升納稅人政策知曉度和稅法遵從度。
2.健全稅務機關法制機構。一方面加強法制機構力量配備,法制股和稅政一股、稅政二股各有一名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法制工作,保障股室能夠充分發揮專業性助推依法行政進程的推進。另一方面加強稅收法治人才培養,鼓勵單位干部積極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后將優先分配崗位至法制部門或其他執法部門鍛煉,逐步形成法律人才團隊。
3.完善稅收執法人員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未取得執法資格證書的,不得從事執法崗位,對單位一線股室、單位等需要從事執法行為的人員的執法資格進行了進一步確認,向各股、所明確需要有執法資格人員才可辦理的業務事項,并在《嵊州市稅務局依法行政工作機制》中進行規定,執法人員經過上崗培訓,持有《浙江省行政執法證》或其他部頒有效執法證件,執法證件按期注冊、更換,保證執法人員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無違紀違法情況發生。積極組織執法資格考試準備工作,2019年度因省局安排并未組織執法資格考試,但我局也做好了相應的準備工作。采購和讓同事間借閱相關學習資料,還積極開展輔導培訓,邀請了事務所的資深稅務專家稅收業務知識政策難點以及邀請了去年度成績優秀的同事分享考試學習經驗。以保障考生能有足夠的時間準備2020年的執法資格考試。
(十)健全依法治稅領導體制機制
1.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建設。2019年,為進一步督促市局全面貫徹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重新制定了《嵊州市稅務局依法行政工作機制》。機制規定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確保領導小組運行常態化,定期以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名義召開會議,完善稅收執法程序,推進依法治稅,同時把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2. 建立稅收法治建設政績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稅務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進行領導干部述法評議,開展好業務能力升級測試和領導勝任力測試工作,促使領導干部重視法治素養,提升法治能力。
二、總結經驗促完善,當前法治建設中的困難和不足。
應當認識到,法治建設的過程并非一朝一夕完成,是一個持續的、長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不足:
(一)執法資源還有待進一步優化配置。機構改革以來,由于稅務機關下設各個稅務所,其中甘霖三界稅務所都又設立了辦稅服務廳,導致執法線資源緊張,人手配置在一段時間內達不到窗口配置的要求,操作過程中容易由無執法資格證的人員完成業務操作,導致執法風險。這需要繼續加強青年干部培養的,同時合理配置執法資源,進一步優化基層稅務機關崗責體系,科學定崗定責定編,保障人力資源向征管一線傾斜。
(二)內控制度的有效實施還需要依托信息化系統。干部隊伍還存在慣性思維和習慣性做法,征管方式轉變還不到位,對于內控意識還停留在表面,稅收流失風險、執法風險和廉政風險不同程度存在。內控監督平臺主要運行稅收執法考評與過錯子系統,而其余板塊如內部控制管理系統等使用率不高,內控輔助平臺同樣是主要運行內控風險防控模塊,其余模塊運用較少。各主責部門并未將內控平臺以及輔助平臺運用至工作中,使得內控監督未能發揮全部作用,以事后監控為主,缺乏事前事中風控。當前內控工作基本還是由管理部門(法制股)督促和推動,其余股室缺乏主觀能動性,未將內控視為工作本身的一部分,還是處于被動接受處理內控工作的狀態,尚未完全實現人人主動追求內控的思想意識。
(三)稅收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公職律師制度為稅務公職律師提供了制度性支持,但是一方面當下公職律師往往缺乏法律實踐性經驗,難以獨立承擔其行政訴訟的工作;另一方面面對合法性審查等工作公職律師承擔的工作壓力較大,工作積極性不高。因此如何有效培養和使用稅務系統的公職律師,處理好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之間的關系,加大激勵措施,提高公職律師工作積極性,需要有更多創新的方式方法。
三、聚焦聚力抓法治,認真做好2020年依法治稅工作
堅持對內治權與對外治稅緊密結合,高質量推進嵊州市稅務局稅收法治現代化。十九大報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增強國家財政收入、強化和改善國家宏觀調控能力的有效杠桿,在全面實施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稅務部門必須在更高層次推進稅收法定,更嚴尺度規范稅收執法行動,更廣范圍凝聚稅收法治合力,才能推進稅收法治走向現代化。
(一)全面依法履行稅收職能
一是樹立質量第一意識,依法組織收入。嚴肅組織收入紀律,認真落實“四個堅決”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新型稅收收入管理體系,全面實施收入質量動態監測管理,完善重點稅源收入動態預測分析機制,優化稅源質量和結構,確保稅收收入實際完成情況與預期目標基本一致,切實提高收入質量和可持續性。
二是堅持稅費并重,切實抓好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收工作;優化整合各類系統應用;開展稅收經濟分析,打造有份量的、有針對性的、內參式的調研成果,更好地服務嵊州市經濟發展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決策。
三是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堅持“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就是收過頭稅”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實各類減稅降負政策,加強效應跟蹤分析,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充分釋放稅收政策紅利,助力區域經濟轉型升級。充分釋放政策紅利,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升級服務舉措,切實增進辦稅和繳費便利,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虛開發票和騙稅行為,維護良好稅收秩序;積極探索推進納稅服務舉措,著力完善納稅服務體系,以稅務機構改革的新成效,開創稅收工作新局面。
(二)推進內控內生化發展
一是將內控平臺數據篩查與督察工作相結合。積極運用內部控制監督平臺數據集中的優勢,在執法督察工作中通過稅收執法風險分析系統對重點風險環節指標進行全面掃描,將掃描出的疑點數據作為自查線索,進行疑點篩選、數據推送和典型性核查,推動稅收執法督察自查工作全面有序開展。結合人工監控和系統監控的手段,強化對各內控風險點的監督控制。利用執法督察的手段,通過對內控監督發現問題,事先預警得以防范于未然;事中發現得以及時糾正,控制風險;事后發現則敢于動真碰硬,問責處理,使全局稅務干部真正認識到內控的作用,從而進一步促進內控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繼續做好執法風險事前防范和責任追究。通過每月的稅收執法考評系統對過錯清冊的數據進行核對,如果可以更正或者申辯的情況,第一時間通知相關責任人處理,將執法風險最大限度的控制在“萌芽”狀態。如果無法改正,也要嚴格按照《稅收執法考評與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責任人進行過錯責任追究。
三是進一步落實內控管理輔助平臺的使用。每周對存未防控事項的人員進行通知,讓每一個稅務干部做到“警鐘長鳴”。每季度通知各股室、單位做好部門防控抽查任務,增強各個部門的自我防控、自我糾錯能力。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輔助平臺各個功能的培訓,讓每一個稅務干部都能夠全方位的認知平臺的作用并積極在日常工作中使用內控管理輔助平臺。
(三)優化單位稅收法治環境
一是提升稅務機關領導干部法治理念,增強稅務人員法治意識。在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中,每年至少安排1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建立領導干部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安排1次全體干部法治專題講座,至少舉辦1次全員學法用法考試。健全稅收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每年組織開展通用法律知識、稅收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繼續開展以案說法、模擬法庭活動。
二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展。加強紀律教育,督促稅務干部認真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強化警示教育,推動“以案促改”。強化紀律執行,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增強執行紀律的剛性,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責任落實,增強責任意識,落實落細責任,加大問責力度,以嚴的態度、嚴的要求、嚴的舉措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三是加強稅法宣傳教育。落實“憲法宣傳日”普法稅法宣傳教育的相關活動。繼續利用納稅人學堂進行普法教育,從稅收基本政策解讀、納稅申報表介紹、申報常見問題等方面入手,將“線上”網上培訓和“線下”實體場所緊密結合,擴大培訓覆蓋面。極構建稅企橋梁,走入群眾身邊開展稅務宣傳,針對不同層級納稅人涉稅需求,以稅企沙龍、稅企例會、小班化教學、直播課堂等形式精準開展政策解讀和業務培訓。通過加大培訓力度進一步構建稅企橋梁,優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