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1-19 15:56:00.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吳興區稅務局
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501763938590Q)于2020年1月19日向我局申請信用修復。該公司在2015年5月因發票丟失,被原湖州市地方稅務局吳興稅務分局給予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書:湖地稅吳 罰[2015]17號)。
經核查,該公司已履行了行政處罰書的決定,對失信行為進行了糾正。該失信行為的社會影響已基本消除,且至申請日不良信息已披露逾3年,期間未發生新的稅收違法行為。擬同意對其信用進行修復。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間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6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吳興區稅務局提出。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吳興區稅務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