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1-16 11:54: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樂清市稅務局
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辦法》,華煤發(fā)展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局申請對(樂稅稽罰[2018]192號)信用修復。經審查,符合修復條件,擬同意對該不良信息予以修復。
為體現(xiàn)公開、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jiān)督,現(xiàn)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我局接受公眾來電、來信、來訪等多種形式反映問題,并將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
公示期限:2019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23日
電話:0577-61886107
地址:樂清市伯樂東路555號
郵編:325600
國家稅務總局樂清市稅務局
2019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