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財農〔2013〕79號
頒布時間:2013-07-09 11:03:18.000 發文單位: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
各市、縣(區)財政局、農辦,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經濟發展局:
現將《福建省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2013年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試驗區將有關申請和申報材料于2013年8月15日前報省財政廳和省農辦,逾期不予受理。以后年度按管理辦法規定時間上報。
2、項目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并以目錄列明。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電子版發送到zfc87846547@163.com.
聯系人:金蓮香(省財政廳),電話:0591-87097563;張坤寧(省農辦),電話:0591-87846547.
附件:
1、福建省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福建省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機構風險補償項目申請表
3、擔保機構基本情況表
4、項目申報期內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業務明細表
5、項目申報期內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業務專項審計表
6、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機構風險補償項目匯總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
2013年7月9日
附件: 關于印發《福建省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