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財發[2012]935號
頒布時間:2012-09-18 16:42:57.000 發文單位:
市級各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各區縣(開發區)財政局、政府資產管理局:
根據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開展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工作的通知(陜財辦采資[2012]98號)文件精神,現將《財政部關于開展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工作的通知》(財教函[2012]100號)轉發給你們,請市級各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各區縣(開發區)財政局、政府資產管理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活動,填寫《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情況清查報表》,現就做好全市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清查工作的重要性,由分管領導專門負責,層層落實,內部資產、財務、車輛管理等部門密切配合,確保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市級各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戶數核對工作,并及時催收清查報表,確保清查任務按時完成。市財政局將對清查結果進行抽查,對組織不力、清查不實、拖延上報的單位予以通報。
二、清查范圍為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具體包括參公管理、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和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社會團體。
三、報送要求:
1、市級事業單位填寫表1—3,報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收齊后務必于2012年9月28日前將清查紙質報表及電子版各一份報送業務處、資產管理處。
2、各區縣(開發區)財政局、政府資產管理局務必于2012年10月11日前向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報送本地區的清查報表(包括全套報表的電子版、紙質報表的表5)及工作總結電子版。工作總結的內容包括納入清查的事業單位數量,公務用車的數量、價格、排氣量、使用狀況、使用方向等基本情況,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今后的管理建議等。
四、下載地址:請在西安市財政局門戶網站首頁的“通知通告” 欄目下載。
五、填報注意事項:
1、表1中“單位預算級次”: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為一級,依次類推。
2、表2“項目”列不填“車輛一、車輛二……”,改填車牌號。
清查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市財政局資產管理處及分管業務處聯系。
二O一二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