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公發[2011]9號
頒布時間:2011-09-06 14:27:01.000 發文單位:貴州省公安廳
各市、州、地公安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孟建柱,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栗戰書,省委副書記、省長趙克志考察貴州公安工作時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黔黨發[2011]10號)精神,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切實為我省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
民營經濟是共產黨執政和社會主義國家的重要社會基礎,是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促進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動力,是推動我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生力軍。當前,民營經濟已經成為全省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支撐點和帶動點,在擴大就業、縮小城鄉差距和區域差距、致富城鄉居民、增加財政收入、促進社會發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建柱部長在貴州考察期間,對貴州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所取得的成就給予了高度評價,同時提出了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積極歡迎民營經濟來黔投資等新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民營經濟發展,及時制定出臺了《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以下稱《意見》),明確了加快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對全省各級、各部門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是深入貫徹落實建柱部長、戰書書記、克志省長一系列講話精神和省委十屆十次全會、全省民營經濟發展暨表彰大會精神,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的重大舉措,深刻認識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極端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凝聚力量、轉變作風,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大的力度,認真履行公安機關職能,努力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推動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二、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ㄒ唬┲笇枷?。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緊緊圍繞建柱部長提出的“貴州公安實現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報引導警務、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四個方面跨入全國先進行列”的要求,緊緊圍繞我省“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的主基調及工業強省和城鎮化帶動戰略,把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高舉“發展、團結、奮斗”的旗幟,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凝聚力量,以“三項重點工作”、“三項建設”為抓手,以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的治安突出問題及管理薄弱環節為突破口,大力營造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開放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和社會環境。
?。ǘ┕ぷ髂繕?。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全力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全力確保全省社會治安大局持續良好,全力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務水平,大力加強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著力解決對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思想認識不到位、政策落實不到位、組織領導不到位和服務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全面推進“平安貴州”、“和諧貴州”、“幸福貴州”建設,確保“十二五”期間我省公安工作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方面跨入全國先進行列,為推動我省民營經濟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三、打防結合、標本兼治,為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ㄒ唬┥钊胪七M嚴打整治。一是以“打黑除惡”為龍頭,嚴厲打擊殺人、放火、爆炸、綁架、詐騙等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民營經濟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影響民營企業發展的“行霸”、“業霸”等帶有黑惡性質的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各類滋擾生事、影響重點項目建設和企業發展的違法犯罪活動。二是嚴厲打擊制販假幣、制假販假、非法經營、侵犯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等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和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的經濟領域犯罪活動,堅決打擊侵害民營經濟職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加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辦力度,把偵破經濟犯罪案件破案絕對數年增長10%作為硬任務,全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三是對發生的涉及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案件,要堅持快偵快破、辦案公開、立案破案及時回告;對涉案金額大、影響惡劣的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全力偵破,最大限度地減少民營企業損失,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對民營企業集中區域、工業園區、重點項目建設區域、大中型物流市場等周邊治安整治工作,尤其要加大對省、市(州、地)、縣(市、區、特區)掛牌保護企業周邊的社會治安整治力度,切實消除治安隱患,凈化治安環境。五是進一步強化對影響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及其發展有關的情報信息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工作,在提高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能力的同時,協助民營企業提高預防犯罪的能力。對民營經濟人士及其從業從員舉報和提供的犯罪信息線索,第一時間開展工作,有效打擊違法犯罪。
(二)全面加強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一是推進警務進企業。要加大對民營經濟組織周邊的警力投入,加大巡邏力度,預防違法犯罪的發生。有條件的地方要在較大的民營企業設立警務室或警民聯系點,開展治安防范工作。二是積極主動指導、幫助民營企業尤其是省、市(州、地)、縣(市、區、特區)掛牌保護的民營企業加強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建立健全民營企業內部安全保衛組織和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民營企業內部安全。三是進一步強化對在民營企業中就業的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等重點人口幫教、管控措施,切實做到“發現得了、列管得準、控制得住、管理得活”,有效預防重點人口可能對企業造成的危害。四是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導控,第一時間發現、處置針對民營企業的負面有害信息,強化落地查人,嚴防網絡炒作詆毀、損害企業形象,影響生產經營活動。五是將民營企業、工業園區納入無傳銷、無非法集資、無假幣“三無社區”創建活動中,通過試點先行,逐步擴大“三無社區”覆蓋面。
?。ㄈ娀芗m紛排查化解。一是加強源頭防范,在民營企業、工業園區、重點建設項目等區域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針對涉及民營企業的工群、礦群、勞資等矛盾糾紛,要加大排查化解力度,滾動排查、調處化解、穩控處置三位一體,確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匯集,全力把各類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強化“多調聯動”,積極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公安基層派出所、交警隊等基層單位警民聯調工作機制、工作室,最大限度地在基層為民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化解矛盾糾紛。三是大力加強公安信訪工作,對涉及民營企業的公安信訪案件,要落實領導接訪、包案制度;要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及時妥善化解涉及民營企業的信訪問題,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四是按照“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的要求,從思想上、預案上、機制上、措施上做好應對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準備,確保一旦有事能夠在第一時間妥善處置,減少影響,平息事態。
四、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公安行政管理,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牢固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按照建柱部長在社會管理創新方面跨入全國先進行列的要求,著力改變以“管人者”自居的錯誤思想觀念,按照“簡”、“優”、“限”的要求,不斷提升公安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真正為民營企業辦實事、解難題,為民營企業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服務。一是積極推廣運用“用虛心吸引群眾、用愛心關心群眾、用熱心幫助群眾、用耐心說服群眾、用真心對待群眾、用信心鼓舞群眾”六心工作法,深入貫徹執行《貴州省公安機關四十條便民利民措施》(黔公通[2011]12號),對有明確時限規定的,必須按時或提前完成。二是進一步規范和簡化行政審批、核準、備案程序,切實提高服務效率,縮短辦事時限;要進一步清理公安機關涉及民營企業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特別是企業成立的前置審批事項,對省、市(州、地)縣增加的內容堅決取消,堅決杜絕將已經取消的審批事項改為核準或備案變相審批。采取多種形式,盡可能的優化改善審批程序,對外承諾的辦理時限要在公安部規定的基礎上縮短20%.三是依法在各級公安網上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互聯網)公開申辦事項的前置條件、辦理流程、審批環節,加快推行網上申辦、網上受理、網上辦結。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四是積極參與縣級以上政府民營企業服務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行政審批、便民利民中的作用,提升綜合服務水平,著力構建方便、快捷的綜合服務格局。五是積極參與政府掛牌保護制度建設,按照“省、市(州、地)、縣(市、區、特區)三級對應建立公安機關對保護企業的保護措施和辦法。六是建立面向民營企業的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和業務培訓機制,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要根據職能特點和民營企業需要,積極為民營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和業務技能培訓。七是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公安機關政府采購,同等條件下,優先從本省民營企業采購,大幅提高本省民營企業在公安機關政府采購合同中所占比例。八是推行上門服務,對重點項目、重點工程、大中型民營企業、工業園區等服務量大、服務事項相對集中的,積極采取上門服務方法,約定時間、告知辦事程序和辦理事項,集中上門服務,方便企業和群眾。九是立即向民營企業公布由公安機關審批事項中的中介服務機構,不得指定中介機構,不得提供有償代理和咨詢服務。對公安機關審批事項中只有一家相應中介機構的,要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增加中介機構數量,打破中介壟斷。十是設立民營企業投訴熱線和建立投訴調查、處理機制,充分運用現有的”110“報警系統、 ”公安網上服務管理平臺“等暢通投訴溝通渠道。各級公安機關的”非公辦“是民營企業投訴的受理單位,要向社會公布”非公辦“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方便企業投訴。”非公辦“接到投訴后,要按管轄分工,及時轉有關單位或警種處理并按規定時限回復。
五、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各級公安機關要緊緊抓住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規范問題,認真按照執法規范化建設相關要求,著力查找影響民營經濟發展的執法問題,切實加以整改,不斷規范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提高公安機關執法水平,真正做到公正、嚴格、規范、理性、平和、文明執法,為民營經濟創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一是思想上牢固樹立執法公平理念,從根本上消除對民營經濟及民營經濟從業人員的歧視,堅決杜絕執法上區別對待、執法不公等問題的發生,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認真清理現行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在市場準入、社會服務、權益保護和政府監管等方面存在的影響、阻礙民營經濟發展的規定,搬除“障礙”,從法律層面上為我省民營經濟“松綁”。三是認真貫徹執行公安部《公安機關執法細則》,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序,推進執法公開,積極打造“陽光警務”,推行警務公開信息化、案件辦理信息化、執法監督信息化、執法培訓信息化,從制度、程序上保證透明、公正、廉潔執法。四是在對民營企業進行治安行政管理,以及辦理涉及民營企業的刑事、行政案件時,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對省、市(州、地)、縣(市、區、特區)掛牌保護的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按照掛牌保護制度的規定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等強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手段。五是對涉及民營企業的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前認真進行審查,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嚴禁公安機關及民警插手經濟糾紛。需要跨省辦理的經濟案件必須報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審核。六是按法律、法規規定規范公安機關對民營企業的檢查行為,公安機關及其民警不得隨意對民營企業進行檢查。七是繼續清理公安機關涉企行政事業收費項目,該取消的堅決取消,依法嚴肅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變相收費及收費不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等行為。收費標準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標準執行。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等嚴重影響企業發展和公安機關形象等現象發生。八是進一步完善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工作監督員制度,省、市(州、地)、縣(區、特區)均應聘請一定數量的民營經濟人士擔任公安機關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監督員,各地要積極支持監督員開展工作,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
六、強化機制建設,確保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ㄒ唬┙⒔∪I導責任機制。全省各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是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督促檢查,及時幫助研究解決公安機關在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中人、財、物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公安機關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各項工作的落實,務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健全落實各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和“非公辦”工作制度,堅持經常性聽取轄區民營企業對公安工作的意見建議,適時研究改進工作措施。
?。ǘ?建立完善各警種間聯動機制。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研究探索新途徑、新方式,建立健全快速反應、行之有效的警種聯動機制,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全面、及時的保障和服務;各警種要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領導小組、“非公辦”的統一組織協調下,密切配合、緊密協作、通過召開聯席會議、案件分析會等多種形式,綜合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ㄈ┙∪晟仆对V反饋機制。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在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中,要向社會全面公布投訴電話和投訴方式,對存在不按規定履行職責或在履行職責和提供服務中存在“四難”、“三亂”等現象的,各地接投訴或舉報后,要及時轉相關警種、部門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推諉。重大投訴和舉報在15個工作日內向投訴、舉報人反饋,同時將處理結果層層上報至省廳有關單位和部門。
(四)建立責任倒查機制。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責任倒查機制。對在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進行責任倒查,對涉及違法違紀的要及時通報紀檢、督察部門依法依紀查處,嚴肅追究責任人及領導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ㄎ澹┙⒍讲榧翱己藱C制。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把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列為重要監督檢查內容,納入年終目標考核。紀檢、政工、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定期與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對公安機關開展加快我省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及時發現、查辦和督促整改公安機關在服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廳目標辦要認真制定對該項工作進行年終考評的辦法。同時,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與新聞機構的協調合作,自覺接受輿論監督。
(六)建立獎勵激勵機制。全省各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對在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符合獎勵條件的,要按程序申報獎勵。要適時對全省公安機關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進行總結,集中表彰一批為民營經濟發展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七)建立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保障機制。公安機關各保障服務部門要建立內部保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從人員、經費等方面給予有力保障,確保各級非公辦和各業務部門加快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順利開展。
貴州省公安廳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