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發[2012]14號
頒布時間:2012-03-01 13:35:01.000 發文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于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加大對薄弱領域金融支持的工作部署,組織動員我市各方面集中資源和精力,加大力度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有效發揮金融在服務“三農”和城鄉一體化發展中的作用,市政府決定從2012年至2015年,組織落實為期4年的農村金融倍增計劃,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明確加快發展農村金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來,我市農村金融改革取得了長足進展,在加大涉農地區信貸投放,推進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設立村鎮銀行、小貸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股權投資基金和投資公司,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開展農業保險和推動農業企業上市等方面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和全國一樣,我市城鄉金融發展仍不平衡,農村金融服務不足、發展相對滯后的情況仍然存在。主要表現:縣域經濟發展所需信貸資金短缺,截至2011年底,我市涉農貸款余額為1014億元,縣域存貸比為55%,低于全市水平31個百分點;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偏少,針對“三農”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仍然不足;農村保險業發展較慢,保險覆蓋面低;農村資本市場發展滯后,直接融資渠道不暢。農村金融業的落后,不僅直接影響全市金融業的協調發展和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市新農村建設和全域城市化進程。實施農村金融倍增計劃,既是滿足縣域經濟和“三農”發展的資金需求以及推進我市城鄉統籌發展和全域城市化的客觀需要,也是我市金融業強化薄弱環節、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組織開展農村金融倍增計劃作為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二、明確目標,實現農村金融各項主要指標四年翻番
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在有關部門原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著力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構建多元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有保有壓,調整結構,切實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著力推動創新,不斷拓寬農村金融服務領域,豐富農村金融產品,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推動城鄉金融協調發展,助推我市全域城市化進程。
基本原則:堅持金融服務縣域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堅持服務“三農”的方向,加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問題;堅持政府扶持與市場導向并舉的原則,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又要遵循市場規律,發揮金融機構的主體作用,調動金融機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堅持創新發展與風險防控并重的原則,既要鼓勵金融機構開拓創新,又要注意防范金融風險。
具體目標:集中各類金融資源,創新融資產品,綜合運用信貸、債券、基金、保險、上市融資、股權投資、融資租賃等各類融資工具,有效引導金融資金、民間資金和社會資金切實加大對“三農”的投入,實現涉農貸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數量、保費收入和保險金額、農業企業上市數量及融資金額等主要指標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幅,實現4年翻一番,從而逐步縮小縣域與全市金融發展的差距,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全域城市化建設。
三、深化改革,構建多元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一)鼓勵各商業銀行根據我市全域城市化發展的需要,向縣域發展分支機構,下伸服務網點,完善縣域金融服務體系。大連銀行要充分發揮法人銀行優勢,加強縣域網點建設,確保在大連地區縣域資金投放和發展速度高于全行大連地區平均水平。
(二)推動市農信聯社以產權制度改革、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為契機,切實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機制,堅持服務“三農”方向,繼續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至2015年,支農實力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涉農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增速,實現資產規模、存款余額、貸款余額翻一番,并啟動公開發行上市工作。
(三)切實幫助農業發展銀行大連分行卸下歷史包袱,化解不良貸款。支持其發揮政策優勢,完善支農職能,拓寬業務范圍,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金融合作,切實加大對縣域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支持。
(四)支持郵儲銀行大連分行發揮其在縣域的網點優勢,加快轉型,積極發展面向農戶的小額信貸業務。
(五)積極支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健康發展,落實與建行的合作,支持民間資本和社會資金參與設立村鎮銀行,實現涉農地區村鎮銀行全覆蓋,鼓勵村鎮銀行到鄉鎮設立分支機構,爭取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4年翻一番。
(六)鼓勵保險機構發展縣域業務,開設縣域網點,鼓勵設立專業農險公司,增強農業生產的風險保障能力。
(七)支持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在涉農地區新設10家以上小額貸款公司。鼓勵城區小額貸款公司到縣域開展業務。實現涉農地區小額貸款公司數量和貸款額翻一番。
(八)加快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鼓勵涉農區市縣發展各類擔保公司。探索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結合的“三農”貸款擔保機制,鼓勵設立支農擔保資金,成立農業擔保公司和再擔保公司,分散農業信貸風險。實現涉農地區擔保公司數量和擔保額翻一番。
四、調整結構,切實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
(九)切實加大信貸投放。貫徹有保有壓方針,加大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確保每年涉農貸款新增余額高于上年、增幅高于全市貸款平均增幅。
(十)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資金支持。重點支持種養殖大戶、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縣域小型微型企業的發展,加大對農業科技園區、科技型農村企業、科技特派員下鄉創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投放,鼓勵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
(十一)切實解決縣域資金外流問題。金融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縣域新增存款用于支持當地發放貸款,縣域分支機構增量存貸比不低于本行全轄增量存貸比,逐年提高縣域機構的存貸比。
五、積極創新,拓寬農村金融服務領域
(十二)鼓勵設立縣域和農業產業基金,加大對縣域和農業產業的股權投資。推動落實與農發行、建行的金融合作,設立城鄉一體化建設投資基金,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實現涉農地區股權投資機構數量和投資額翻一番。
(十三)引導和支持具備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高科技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推進海洋島、雪龍集團等企業上市,推動有條件的農業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集合債和利用短期融資債券、中期票據融資。推動獐子島漁業、壹橋苗業等上市公司做大做強,打造大連海洋經濟上市公司板塊。實現資本市場農業企業上市數量和融資額翻一番。
(十四)支持大連商品交易所上市生豬等農產品期貨新品種,擴大交易規模,發揮期貨市場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指導農業生產,為農戶和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提供避險工具。
(十五)推動發展農業保險。鼓勵保險機構不斷開發農業保險新品種,擴大保險覆蓋面。深入推進農村治安綜合保險,力爭實現鄉鎮全覆蓋。爭取試點商業保險業參與新農合、新農養體系建設。深入推進農民工綜合保險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鼓勵發展小額人身保險和信貸保證保險。加強農村服務網點的標準化建設,探索駐村銷售等新型銷售和服務方式。實現農業保費收入和保險金額翻一番。
六、結合實際,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十六)創新抵押擔保手段。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房產、車輛、船只、土地承包權、海域、水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灘涂等資產抵押擔保登記辦法。鼓勵金融機構探索農業科技專利質押融資等創新業務。鼓勵創新擔保方式,允許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統貸統還。
(十七)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鼓勵開展涉農融資租賃業務。鼓勵根據“三農”需求,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探索信貸、保險、證券、外匯、期貨等金融組合產品。針對農村、農業、農民的資金需求、風險保障、投資理財等實際需要,提供適應“三農”特點的套餐式服務。
(十八)繼續組織金融下鄉活動,加大對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的宣傳和推廣,實現創新產品和服務對涉農地區的全覆蓋,深入農村基層,開展面對面指導、咨詢和融資服務,為農戶、企業和銀行搭建三方對接平臺。
(十九)建立健全農戶、農村企業電子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體系,發揮信用信息支持涉農信貸投放的決策輔助作用,提高農戶和涉農企業的信用意識,切實降低信用風險。
七、制定措施,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扶持
(二十)落實國家有關涉農貸款稅收激勵政策和金融機構縣域金融服務考核評價辦法,實施差別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強化農村信貸服務。
(二十一)進一步優化財政扶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資金投放,對新增涉農貸款余額和銀行多渠道融資額給予1‰的獎勵。鼓勵農業企業上市,對上市企業給予不高于300萬元的費用補貼。進一步研究農業產業化項目、科技項目信貸扶持政策(由財政、金融部門制定實施細則)。
(二十二)擴大農業保費試點補貼范圍,對森林保險予以保費補貼,扶持發展漁業互助保險,鼓勵開展優勢農產品生產保險。
(二十三)探索建立農業巨災風險補償機制,對巨災造成的信貸損失和保險理賠給予一定的補償,降低農村金融風險,鼓勵金融機構為“三農”提供信貸、擔保、保險等服務。
(二十四)監管機構要落實中央要求,適當提高涉農貸款風險容忍度,實行差別化監管政策,實行適度寬松的市場準入、彈性存貸比政策。
(二十五)發揮支農再貸款正向引導作用,對涉農貸款占比高的金融機構給予再貸款傾斜,引導農村金融機構將更多信貸資源投向“三農”。對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發放當地貸款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繼續執行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支持。
(二十六)各級政府要不斷優化農村信用環境,強化信用意識,加強誠信宣傳教育,樹立誠信文化。要加強涉農地區信用建設,建立健全涉農征信、評信服務體系。加快規范整頓政府性融資平臺,自覺維護金融債權。
八、分工負責,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肖盛峰常務副市長、孫廣田副市長為組長,市金融局、市農委、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大連銀監局、大連證監局、大連保監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林業局、海洋漁業局、中小企業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及各涉農區市縣政府分管領導為成員的農村金融倍增計劃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推進全市的農村金融改革、創新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局(聯系電話:39996911),市金融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和主要任務如下:
市金融局負責實施“農村金融倍增計劃”的總體協調組織,會同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各監管局組織金融機構落實實施意見。推動縣域基金和股權投資業發展,推動農業企業上市,做好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審批監管工作,引導其有效服務“三農”。
市農委結合推進新農村建設辦實事項目,落實相關工作,牽頭推進農業保險試點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林業局、海洋漁業局、中小企業局結合各自職能,落實支持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具體措施。
市財政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研究制定我市扶持農村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
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加強窗口指導,做好支農再貸款的投放,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加強對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的監督和考核。深入開展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率評估。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農戶和農村企業信用評價機制。
大連銀監局根據有關政策,調整監管標準,支持和引導銀行機構增加縣域網點,開展涉農業務,創新產品,完善服務。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健康發展,做好業務指導和監管。
大連證監局指導推動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技企業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加強監管,推動農業上市公司做大做強。
大連保監局組織指導保險機構做好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引導保險公司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開展為“三農”服務的保險業務創新,不斷擴大農業保險的覆蓋面。
大連商品交易所要積極開發和爭取上市農產品期貨交易新品種,擴大交易規模,加強對農戶和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培訓,為農業發展提供市場信息,指導農業生產。
各涉農區市縣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和具體工作部門負責農村金融倍增計劃,落實并出臺本地區扶持農村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機構在本地區增設網點和開展業務。支持和推動轄區內農業保險、股權投資、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快轄區內政府性融資平臺整改,為農村金融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積極支持和推進轄區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科技企業改制上市。
各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我市農村金融需求,深化改革,推動創新,加強針對農村市場的產品開發與研究,改進業務流程和授權,不斷加大對縣域經濟的投入力度,切實支持我市“三農”發展和全域城市化建設。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